第0520章 发表艳电-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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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既声明愿为三民主义之实现而奋斗,则应即彻底抛弃其组织及宣传,并取消其边区政府及军队之特殊组织,完全遵守中华民国之法律制度。

    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之最高原则,一切违背此最高原则之组织与宣传,吾人必自动的积极的加以制裁,以尽其维护中华民国之责任。

    第三点,为经济提携。

    此亦数年以来,倭国政府屡曾提议者,吾人以政治纠纷尚未解决,则经济提携无从说起。

    今者倭国政府既已郑重阐明尊重中国之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并阐明非欲在中国实行经济上之独占,亦非欲要求中国限制第三国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则,以谋经济提携之实现,则对此主张应在原则上予以赞同,并应本此原则,以商订各种具体方案。

    以上三点,兆铭经熟虑之后,以为国民政府应即以此为根据,与倭国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

    倭国政府11月3日之声明,已改变1月16日声明之态度,如国民政府根据以上三点,为和平之谈判,则交涉之途径已开。

    中国抗战之目的,在求国家之生存独立,抗战年余,创巨痛深,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即抗战之目的已达。

    以上三点,为和平之原则,至其条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适当。

    其尤要者,倭**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此为中国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所关,必须如此,中国始能努力于战后之休养,努力于现代国家之建设。

    中日两国壤地相接,善邻友好有其自然与必要,历年以来,所以背道而驰,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了其责任。

    今后中国固应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倭国尤应令其国民放弃其侵华侮华之传统思想,而在教育上确立亲华之方针,以奠定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此为吾人对于东亚幸福应有之努力。

    同时,吾人对于太平之安宁秩序及世界之和平保障,亦必须与关系各国一致努力,以维持增进其友谊及共同利益也。

    谨引提议,伏祈采纳!

    汪兆铭,艳。

    艳电发表后,汪精卫出逃河内的消息,很快传遍全国,引起了全国民众的一片声讨。

    **中央指出,国民党主战派与主和派开始分裂,汪精卫的骨头是最软的,在他身上充满了奴颜和媚骨,没有丝毫的民族气节,号召全国人民开展讨汪运动。

    在香港的国民党元老何香凝发表文章,谴责汪精卫认敌为友,连做人的最起码良心都已丧失。

    同时,也有不少人认为,汪精卫出逃,是蒋汪联手导演的一出双簧戏,他们一个人唱白脸,一个人唱红脸,一个主战,一个主和,其实质,都是与日本人套近乎拉关系,只不过是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

    为此,老蒋的嘴都气歪了,大骂道:“娘希匹,汪精卫当汉奸,我跟着背黑锅,这一次,一定要好好教训教训他!”

    可是,怎样才能处理好这突如其来的事件呢?

    蒋介石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个好计策,我要先给汪精卫以严厉警告,然后给他一个台阶,让他体面下来。

    如果汪精卫能够这样,那就再好不过,要是他一意孤行,那就莫怪我不客气。

    想到这里,老蒋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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