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论功行赏(第三更!)-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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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斩首和生获赏赐一样高,大家都听明白了。有些不合理啊,但是如果能斩杀或擒获贼首,却有几倍几十倍的赏赐,大家都寻思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捉首领。

    结果那边罗成又加了一句。

    “杀俘不降,禁止杀俘,敢有杀俘做斩首者,无赏且罚,严重惩戒。”

    这一条,就是要避免那些人为了多得赏钱,而杀俘。毕竟带个首级比带个活人轻松的多。

    “战事未结束,不得阵上割取首级。”罗成又加一条。

    至于战斗之时斩杀,罗成没加什么条件,毕竟那种时候不能留手,哪怕本来可以俘,这也是没办法了。

    当然,赏格开了,但还是那句话,最后能不能赏这么多,还得看战后缴获够不够数。

    跳荡功和先锋功的赏赐比这个要高,但想得功基本上很难,这得是那种单骑冲阵斩杀破敌才能获得的,要斩将夺旗,冲锋破阵之功,就如三国常山赵子龙,唐朝的薛仁贵那样的猛人才行。

    跳荡功、先锋第一功、第二功、第三功。

    这是个人功劳。

    除了这四等个人功劳外,隋军也还有集体功。

    集体功有五等,以三阵、三获为依据授功。

    三阵者,以少击多为上阵,人数相当为中阵,以多击少为下阵。

    三获者,敌数为十分,杀获四分以上而输不及一分为上获。

    杀获二分以上而输少获多为中获。

    杀获一分以上而输获相当为下获。

    制度规定,上阵上获为第一等功,上阵中获、中阵上获为第二等功。

    上阵下获、中阵中获及下阵上获皆为第三等。

    中阵下获及下阵中获为第四等。

    下阵下获为第五等。

    这标准基本上就是以战前的条件来分,以少击多才为上阵,兵数,包括人数和装备相当才为中阵,以多击少只能算下阵。

    还要按战争的结果来分三获,杀死或俘虏敌人四成及以上的才为上获,杀敌或俘虏四成以下至二成的为中获,杀死或俘虏敌人不满一成的为下获。

    最后再根据战前的条件和战后的结果,综合起来,拟定转数授功。

    比如上阵上获为五转,上阵中获为四转,下阵下获为三转,以下递减。

    有了这样一套严密的军功制度,罗成论功行赏也简单的多了。

    “羊角寨一战,我军两千人马袭击百余贼匪之寨,为以多击少,此为下阵。”

    “战后清战,斩贼七名,俘虏一百三十七人,无漏网之鱼,我军无伤,此为上获。”

    罗成最后宣布此战结果为下阵上获,论功为第四等。

    当然,战兵和辅兵又还有区分。

    论功者只有战兵,辅兵不论功,但也能分些赏。

    最后一番统计下来。

    虽然战兵营的集体功为四等,但是斥候队却又还得了一个上阵上获之功,因为他们是以五十人袭一百多人的贼寨,且大获全胜,无人漏网兼自己无伤。

    另斥候队员们还各凭斩首、俘虏授个人功。

    为了表彰斥候队旗开得胜,首立战功,罗成特授予队头赵贵一个先锋第一功,教头老刘一个第二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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