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三章 名声(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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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众人与西湖边上,拿了一张签名谱,在上面写下自己名字。¢£,

    社首林延潮,侯官,丙子年举人。

    社副翁正春,侯官,丙子年举人。

    社副陈材,长乐,丙子年举人。

    社员叶向高,福清,乙亥年秀才,福清县学生员。

    社员陈应龙,侯官,乙亥年秀才,侯官县学生员。

    社员陈一愚,长乐,乙亥年秀才,长乐县学生员。

    社员龚子楠,闽县,乙亥年秀才,闽县学生员。

    社员陈行贵,闽县,童生。

    社员黄碧友,侯官,童生。

    社员于轻舟,浦城,童生。

    社员张豪远,侯官,童生。

    这一共十一人即是文社初创成员了。

    接着就定下社规,一若要加入文林社,必须有童生以上功名,须两位社员推荐,再由社首,社副一并同意方可。

    二社员不能违法乱纪行为,不可因有文社的支持,仗势欺人。

    三若是社员有冤屈不明的,可向社首,社副伸张,由他们来住持公道。

    ,众人商议后一致议定文社,平日以议论八股时文,切磋学问为主,故而名为文林社。众人推定每月一次择地,进行社集,交流制艺心得。

    这也是林延潮乐意见到的,虽然自己有打算将文林社发展为乡党,但是一开始还是低调为好。

    故而林延潮道:“立社后,我等形影相依,声息相接,乐善规过,互推畏友,此乃立社宗旨。”

    众人听了笑着道:“我等聚文林社。还不是为了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众人加入文林社后,都是激动得热血澎湃,此刻还没有缓过去。

    林延潮道:“今日我等十一人都在,算是第一次社集,我在这里先定下社集的规矩。社集以切磋时文为主,毋非圣贤书,毋巧言乱政,毋干进辱身,从今以后,犯此者小则规劝,大则用摈,诸位都要遵守。”

    林延潮这么说,是先纠正社风。读书人在没有仕官前,还是以读书向学为主,若是出现复社社员那等,动则抱团要挟官府,或者社首鼓动社员,制造舆论达到政治目的,不提这样做对文林社将来如何,会不会被朝廷取缔。对林延潮而言仕途也是大受影响。

    不过到了仕官时,论政。干进就是另外的话说了,但社集是面向社员,新进社员一个场合,外人一进来见文林社社员,在那攻讦朝政,或者谈论功名之事。那么社集成什么样子。

    所以林延潮不把以上话,定在社规里,反是放在社集时讲,就是这个用意。

    众人中不少人都是悟出了林延潮的意思,当下都是一并同意。

    有了文林社后。林延潮总算是将自己这些年,同乡,同年,同窗人脉都捋在一起,成了一个圈子。他年就算自己入京赶考,或者在外地为官,但只要文林社在一日,众人就成了一个圈子,如此朋友之间,就不会因多年不见,而淡了关系,彼此生疏了起来。

    文林社事了后,林延潮下面就减少了交游,在家用功读书。

    自己当初那本大神作书吧,尚书古文疏证,随着自己成了解元,一时在闽地卖得洛阳纸贵,然后也在士子之中,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争论自是分神作书吧两派,一派是疑古,一派是信古。

    疑古自是看了书后,认为古文尚书是伪神作书吧,至于信古,自是认为古书所说皆真,对之并无怀疑,当然是不信,他们读了一辈子的古文尚书,是后人托名伪神作书吧。

    甚至信古派之人,针对自己的尚书古文疏证里提出九十九条质疑,一一神作书吧了批驳。

    此人还神作书吧了一书《古文尚书冤词》,书中序言称,古文之冤始于朱氏、古文尚书之冤成于林氏,此大谬矣。

    当下书坊见到其中商机,将古文尚书冤词刊售,一时信古派,疑古派,竞相购买来看,拿起书来与林延潮的尚书古文疏证对比印证。

    信古派的人大赞,认为一语中的,将尚书古文疏证的九十九条质疑,一一驳斥。

    但疑古派之人,自是认为此书,完全是强词夺理,以此书为非,而且还专门撰书对古文尚书冤词,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驳。面对信古派的反攻,疑古派大多数都是坚定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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