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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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就到了离京的日子,十天时间最后两天刘伟大醉了两场,宜昌市在尉迟恭家里面,另一场是在秦琼家中。当然尉迟恭是亲身上阵,而秦琼因为伤势的原因,没办法喝酒,但是架不住他有一个好兄弟程咬金。

    这两次醉酒,让刘伟觉得自己好像是无法遵照长孙皇后的懿旨了,关系疏远一点的还好说,那些人刘伟还能用长孙皇后的旨意作为推托之词,但是关系近的,根本就说不出口,因为都是提着坛子来的,你敢说一个不字?

    当刘伟骑上马,这一次去登州李二还给了他一份密旨,说是不到登州不得拆开,里面有什么他也不知道。但是现在要走了,刘伟却觉得一阵的轻松。长安城至少不是现在的他能够混的好的,这个地方实在是藏龙卧虎,随便在朱雀大街上砸下来一片瓦片,砸到的都是勋贵。

    这样的地方呆久了,刘伟觉得自己恐怕要疯掉,因为太多的规矩要遵守,尊卑礼仪已经铭刻进了这个民族的骨子里面了。刘伟对这种制度并不反感,但是他却习惯了那种大家一个锅里面搅马勺,或者在后世养成的那种大家都差不多,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的世界。

    所以对这座城市之中的那些礼节,他还真的需要一段时间进行适应。或者说等到他站到可以无视大部分繁文缛节的高度。当然这样的规矩,刘伟觉得不自在,此去登州倒也算是没有什么不舍之类的。

    因为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孑然一身走到哪里都是这样怕什么?房子就等它矗立在安仁坊,有着管家和家丁照应着,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而且那些金银或者别的财物,联网也没有看得太重。让管家在京中该用的用度,还有各种需要随礼的地方都尽管使用,只要登记造册就好。

    骑着马走出了长安城,在这里上演着一出出的送别的戏码,或者是灞桥别柳,或者是码头儿女共沾巾。但是那都是别人家的事情,刘伟就自己一个人,一匹马,一个包袱,一柄刀而已。

    骑在马上,看着人家的送别队伍,不由刘伟感觉自己好像在这个时代真的是形单影只,或许自己就不应该属于这个时代的。他这样无力的想到,但是现在已经来了,那么就让自己在这历史上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不管是好是坏,任由后人评说好了。

    想到这里,他直接打马而行,马蹄清脆的踏在黄土官道上面,扬起一阵的黄尘。没有人送别也好,这样依依惜别的场景让他感觉很别扭。此去登州不下两千里的路程,骑着马也要小十天的时间,这段时间将会是一次枯燥的旅程。

    当然也可以坐船,黄河可以一直将他们送过去,不过刘伟还是觉得骑在马背上比在船只上面要更加给他一种安全感。因为刘伟是一个旱鸭子,在川府内陆长大的,没有临近大江大河的孩子,不习水性也无可厚非。

    所以他根本就不愿意到船上去,这东西让他感觉不靠谱,毕竟这个时代的船只全都是木头的。

    所以沿着官道一路奔行倒也符合他的性格,甚至觉得在马背上飞奔比起在河流上缓缓而行来的更加的畅快。

    胯下的骏马依旧是他从突厥草原上骑回来的那一匹,在草原上这匹马都算是好马了,毕竟若非是好马名驹,也无法载着他从突厥的围追堵截之中逃脱。

    所以虽然说不是什么大名鼎鼎的绝世名驹,可是却也是远超大唐绝大多数战马的存在了。此时不过是片刻功夫就已经离开了长安城十里地了,因为前方就是十里亭了。

    这十里亭是给朝廷出迎那些有功之臣的地方,刘伟还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因为他的功劳虽然大,但是却并不怎么见得光,无法彻底的摆在明面上来的,所以也就没有人出迎十里地。

    “怎么这里还有人送别?这些古人没事儿干就送人玩儿?”刘伟骑在马背上看着远处的十里亭,那里面好像也有一些人影,似乎也是在送别故人。

    “刘伟小子,怎么一声不吭的就自己走了?要不是俺们这些人知道你今天会走这一条路,说不定就真的连送你一程都没机会了。”在凉亭之中,传出来这样一声大喊,顿时刘伟差点从马背上跌落下来,这声音太有杀伤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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