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亚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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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场考卷照例只有案情,没有甲乙,由考生根据律法,书写判词。大明眼下秀才里法盲不少,他们自己是读书人享受优待,不用担心犯法,所以学法的需求性也少。于大明律并没有多少研究,最多就是看过几条,谈不到通读更不可能判案。再者在头场考过之后,都忙着放松心情,即使不像张师陆那样请戏班子,或是喝花酒,也要在家大睡特水,无心攻读,精神上先就懈怠。

    一些身经百战的老考生更是知道二场考卷压根不怎么看,写起来就很应付,文字上没有错别字不涂抹就好,文采根本看不到,一望而知就是敷衍之作。

    当庞丰来到崔善房里时,他正将一份用墨笔写了荐字的稿子找出,一见庞、伍二人,立刻把卷子递过去。二场所举案例里,第一起乃是个有关婚姻的案子。由于案卷不写甲乙,所以当事人只以身份作为指代:

    一富翁之女与私塾教师两情相悦,私订终身。经媒人说合,这桩婚事得到了富翁的允诺。但某富家公子垂涎小姐的美貌,贿赂小姐的婢女从中挑拨,并托媒向富翁游说。富翁贪恋公子的钱财,毁弃婚约,将女儿另行许配给这公子。迎亲之日,小姐拒绝上轿,被强行拖走。在拜天地时,小姐乘人不备,用袖中事先藏好的剪刀刺伤这名公子,并趁现场混乱逃出其家,跑到县衙诉公子强抢民女;塾师也因富翁悔婚而诉至县衙,公子亦诉小姐刺伤亲夫。

    考试要求,就是根据这个案情由考生拟订判决,并写出判词。说实话,这种复杂案情,即便是考官看来都有些头疼。毕竟乡试考官都是学官,没有经历过司法实践,处理这种案子连怎么入手都不知道。让考生来做,更有些强人所难。想来不知有多少考生私下问候了出题人列祖列宗,答案也是五花八门,而崔善挑出这篇,却是鹤立鸡群,少有佳品:

    “咏好逑之什,重嫁娶之仪。男欢女悦,原属恒情;夫唱妇随,斯称良偶。塾师誉擅雕龙才雄倚马;小姐吟工柳絮夙号针神。初则情传素简,频来问字之书;继则梦稳巫山,竟作偷香之客。以西席之嘉宾,作东床之快婿。方谓情天不老,琴瑟和谐;谁知孽海无边,风波忽起。彼公子者,本刁顽无耻,好色登徒。恃财势之通神,乃因缘而作合。婢女无知,中其狡计;富商昏聩,竟听谗言。遂以彩凤而随鸦,乃使张冠而李戴。小姐守贞不二,至死靡他。挥颈血以溅凶徒,志岂可夺?排众难而诉令长,智有难能。仍宜复尔前盟,偿尔素愿。明月三五,堪谐夙世之欢;花烛一双,永缔百年之好。富商者,贪富嫌贫,弃良即丑。利欲熏其良知,女儿竟成奇货。须知令甲无私,本宜惩究;姑念缇萦泣请,暂免杖笞。公子刁滑纨绔,市井银徒。破人骨肉,败人伉俪,其情可诛,其罪难赦。应予杖责,儆彼冥顽。此判。”

    庞丰作为主考,卷子看了不知道多少,一般而言,再好的卷子在他手里也只是看过,然后哦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也就算了。可是当他看到这份卷子之后,却反复看了好几次,随后又看向崔善,目光里便多了几分嘉许之意。

    “崔学博,我要恭喜你了。你这一房里,要出经魁了。”

    举人中前五名称为五经魁,各房选中的学子,就要拜这一房的老师为自己的房师,主考则为座师。在会试中拜的房师为大房师,乡试中拜的是小房师,师生关系不像会试那么牢靠,但终究是有了根纽带,未来如果有什么事想要拜托门徒,做弟子的也不会拒绝。能做五经魁的小房师,未来也自然能从弟子这拿到足够回报。

    庞丰身份特殊,自不会信口开河,崔善又惊又喜道:“这……这篇文章真的可以?”

    “当然了,这篇文章若是不可,便没有文章可中了。单看第一段的判词,就足以中式。伍兄,你请吧。”

    副主考伍廉连忙跑回房中取了笔墨,先在卷子上写了个取字,又将卷子交给庞丰,由其再加一个中字,这篇文章便算正式敲定。等回到房中,伍廉问道:“庞兄,我看那判词,怎么有些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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