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天大地大,赚钱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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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了魔法装备,自然要试验一下。此刻已经是仲秋时节,天气颇凉,但距离结冰却还早。所以詹姆就带熊猫去了自己的地下室,到冰窖里面试验这件装备的效果。

    富裕人家大多会挖冰窖,冬天的时候将冰块储存进去,夏天可以随意取用,十分方便。只是色雷斯城地处西大陆的西部偏北,气候其实并不炎热,按说用不着什么冰窖。詹姆家这座冰窖,怕是摆设的成分居多。

    看到熊猫在冰窖里面四处打量的模样,肯特管家笑着说:“这间地下室本来是这座别墅的刑房,初代家主住进来之后说‘男子汉做事要光明磊落,有仇的一剑剁了就是,用刑房折磨人,不是好汉行径’就把刑房改成了冰窖。”

    熊猫这才明白缘由,忍不住笑了,对那位去世多年的初代爱德华多了几分好感。

    见微知著,爱德华家族的家风想来相当不错,难怪詹姆到穆兰达那的时间不长,就已经有了很好的名声,以至于他担任巡防司副司长的时候,并无什么流言蜚语。

    这样的家族,就算暂时不能发达,迟早也会飞黄腾达的。

    冰窖里面十分寒冷,和寻常人家的冰窖不同,爱德华家族的冰窖不仅仅挖得深,还有魔法效果。四壁、屋顶和地面上,都能看到魔法阵的痕迹。只是熊猫对魔法阵没什么研究,不清楚它们是用来干什么的——想来估计是保温用的,或者干脆就是制造寒气的。

    冰窖里面堆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冰块,但弥漫在其中的寒气却仿佛比寒冰更冷,只走了几步,肯特管家就拖住了詹姆,不让他继续深入。

    詹姆有些不高兴,但却也没固执己见。他知道自己的实力,想要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走进那么冷的地方,短时间内或许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事后很可能会受凉生病。

    眼前正是争取出征机会的关键时刻,每一个想要入选远征军的贵族都在尽可能保持身体状态良好,要是他现在生个病的话,机会就肯定会从眼前溜走,抓也抓不住。

    熊猫一个人走到了冰窖的最中央,只感觉寒气逼人,甚至比冬天的塔拉汗领都要严酷。这些寒气仿佛钢针一样,轻易就穿透了衣服,朝着皮肉里面攒刺进去。如果不是他身为熊人,有毛皮能够抗寒,只怕现在已经冷得哆嗦个不停,就像是寒号鸟一般。

    他抬起右手,露出了手腕上戴着的红宝石手镯,念起了启动这件魔法装备的关键词语。

    “菲尼克斯!”

    红光从手镯上升起,顷刻间就笼罩了他的全身。

    随着红光而来的,是一股稍稍有几分燥热的温暖感觉。这份温暖立刻驱散了寒冷,却让熊猫又觉得稍稍有点热。看来制造这件装备的那位帕罗蒂大师怕是没有认真调解它的威力,将热度设定得略高了一些。

    ……只怕这东西是他得到消息之后紧急赶制出来,想要趁机捞钱的吧。

    想到这里,熊猫通过私聊联系了无眠。

    于是熊猫又联系了兵临,一直苦恼缺钱的兵临立刻动心,略一考虑,就表示会尽快赶到。

    其实他距离色雷斯也不远,因为需要大量的实验材料,所以当得知熊猫在穆兰达那混出名堂之后,他第一时间就朝着穆兰达那赶去,目前正好在色雷斯境内——身为和无眠同一种族的王都人魔法师,他孱弱的体质完全不可能适应穿越戈壁的跋涉,只能绕道。

    从他目前的位置,日夜兼程赶到色雷斯城的话,大概需要十五天左右。如果不惜一切施展法术赶路的话,或许只要不到一天。

    是的,不到一天。

    前提是,用飞的。

    兵临当然选择了最快的方法,所以第二天早上十点左右,熊猫就收到了他的消息:“我到色雷斯了,来接我一下,我快累趴下了”。

    昨天下午跟着詹姆在色雷斯城转了一圈的熊猫差不多也已经熟悉了这里的道路,向肯特管家说了一下,就急匆匆地出门,在南门外的一片田间,见到了趴在地上,有气无力的兵临。

    他脸色苍白,犹如烂泥一般瘫在那里,哼哼唧唧地站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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