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烽火连三月(2)——焦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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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这里是sbs电视台《每周一谈》节目,我是主持人沈雅中,欢迎大家回到节目的最后一节里来,五位嘉宾将会继续为我们解读‘东方神起诉讼事件’。`”一个形象端庄的女播音员笑对着镜头说道。“下面让我们探讨下一个话题,那就是13年的合同是否就是奴隶合同?请几位谁先谈一下。”

    “我大体上同意这种说法。”跟sbs有着很深合作关系的专栏作家任振模率先开口。“加上参军时间15年,这相比较于其他的那些著名公司,诸如yg、jyp、dsp等等也都是很长的,所以这个长度实在是很明显的不合适。”

    “没错。”韩国歌手协会副会长金元赞也基本上对此没有异议。“我们歌手协会有过指导性的意见,1年以上基本上就要被视为奴隶合约,哪怕是海外合约有特殊条款的存在,但是13年实在是太过分了。”

    “先我也感觉13年确实长了些。”哪怕是一整晚都在维护着s的公司另一个专栏作家金基荣此刻也只不得不先承认这个事实。“但是我们应该把它看作是公司为使成员们达到巅峰、提高商品性的激励和鞭挞性的策略。s公司现在有着能造就1个东方神起的丰富后备人力,有什么必要来做一份奴隶合同呢?”

    金钟铭咧嘴笑了,这地洗的。

    “我作为一名经纪公司运营者,这时候必须多说一句。”看着那个金基容如此艰难而生涩的洗地,旁边的那个经纪公司老板方侍革终于也坐不住了。“每一个练习生的培养,除了歌曲和舞蹈之外,现在一般还要教他们外语和演技。特别是像这样有着全套寄宿系统的大公司那更要一直对练习生进行着巨额投资,这个数字一般来说是每年……每年五千万韩元。”

    金钟铭再次被逗笑了,真要是这个数字的话s公司之前养着的那几十个练习生每年就是几十亿韩元,那样的话职员吃什么?

    “那么金钟铭先生怎么看呢?”主持人自然而然的向最后一个还没言的人询问道。

    “很简单。”金钟铭收起笑容平静的答道。“韩国法律有相应的规定,标准专属合同上限为7年,多于这个数字就是违法的。所以过了7年后艺人想离开就可以离开,而过7年的合同他想撕掉就可以撕掉。这是因为法律尊严不容置疑,没有什么组织、机构、企业、个人有资格凌驾于法律之上。”

    全场为止一滞,没人敢接话。也没法接。

    “原来如此。`”主持人应该是得到了耳机里pd的提示,马上就开始往下走流程了。“看来大家都有共识,那就是无论如何13年确实是一个很难以接受的数字。那好我们进入下一个话题。关于收入分配的问题,到底东方神起拿出的这些东西能不能说明问题?嗯,这次金钟铭先生先来?”

    “我对此无话可说。”金钟铭耷拉着眼皮答道。“我们委员会也好。我本人也好,对这个问题都不会做出评价。”

    “这,这是为什么呢?”主持人似乎有些难以理解。

    “是这样的。”金钟铭睁开眼睛,似乎是在努力的打起精神。“我们委员会只是一个非政府组织,是韩国的艺人和相关从业者为了维护艺人的权利而组建的,是没有行政权力和强制约束力的。所以,我们在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值得我们去介入的时候只有两个标准。”

    这下子所有人的兴趣都上来了。

    “第一个,是有没有违反法律。”金钟铭伸出一根手指。“就像是我们刚才说的那样,7年,这是一个小孩子都认识的数字。你过了这条线,多一天我们都有资格介入,并且不会顾虑资方的感受和影响力,因为我们有法律做后盾。换句话说,只要你是个艺人,签署的是标准专属合同,那么但凡你的合同上的数字过了这条线,你就可以来找我们委员会,我们委员会义不容辞!”

    “但是现在的市场环境7年根本就是一个不合理的数字,资方的……”那个方侍革听到这种杀气腾腾的话实在是接受不了。

    “那就让那些社长理事去国会门口去示威!”金钟铭猛地一挥手打断了对方的话。“还可以塞钱嘛!只要改了法律条文不就行了吗?已经写进法律里的东西就已经是全体韩国国民认同的东西了。为什么我们要在这里探讨一个法律是否合理?这事难道不是国会议员的指责吗?你一个经纪公司社长我一个经纪公司代表,在这里说这种事情不怕被人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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