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五章 表现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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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经温峥辰调查,终于得知实情。

    邱俊坤在国内的第一份工作非常不错,他进入了一家以电影、电视剧配乐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中型规模音乐公司。

    他参与的第一个项目便是为某电影的后期配乐,这部电影算是当年比较重要的一部作品,无论是导演还是演员卡司阵容,都算是大牌云集。

    出品方与导演,对于配乐的要求自然也高。作为新人而言,这是一次可遇而不可求的好机会。

    当然这种机会,代表着巨大的工作量。

    音乐行业就是这样,没有项目的时候,员工可以闲死。

    一旦有项目,工作量则会剧增,加班更是正常的事情,何况是这样的重大项目,就算睡在公司都不足为奇。

    这种事情对于华夏人而言,很正常,正常到不值一提。

    邱俊坤却在上班第21天,当上司让他留下第一次加夜班时,双方因加班费的问题,发生争吵,言语激烈,然后邱俊坤当场被辞退。

    随后,他凭借自身的能力,很快又应聘到新的公司,可惜好景不长,他再次被辞退。

    类似的事情,一连发生多次。

    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他常常因为薪酬问题与上司领导发生争执,甚至是冲突,导致频繁被辞退。

    所以,渐渐的,音乐圈的人开始说他“只认钱”。

    这样说,并没有错,邱俊坤本人对于加班费、奖金以及酬劳确实非常在意,在意的方式也非常直接。

    那就是不谈清楚加班费,绝不加班。

    加班费不符合心理预期,绝不加班。

    但是,各大公司也好,工作室也罢,根本没有这个先例,所以上司只能说没有加班费,或者说出一个非常少的数字。

    当然,绝非华夏公司抠门小气,而是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与考虑。

    曾有某一任上司好心告诉邱俊坤,项目结束后,公司会封一个大红包给所有参与项目的员工。

    那笔钱,想当于加班费。

    至于钱数多少,则是要看反馈效果。

    如果观众态度热烈,市场反馈好,红包就会丰厚。

    如果观众态度冷淡,市场反馈差,红包则会略薄。

    若是配乐能够入围某奖项,甚至得奖,所有参与其中的员工,则会得到另外一个更加丰厚的红包。

    这种红包代替加班费的方式,相当于变相的分成以及一种奖励机制。

    这代表公司不看员工的工作时间,只是看的工作结果,结果好,奖励自然多。

    其实,这种方式非常合理,也非常正确,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会存在为了加班费而凑时间的情况发生。

    但是,在邱俊坤看来,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他的合同中清清楚楚写着每天八小时工作,超出部分,理应拿到加班费。

    公司凭什么将风险转嫁到员工身上?

    如果作品不成功,最大的责任应该是公司,而不是员工。

    各家公司心知肚明,邱俊坤在国外成长的经历,使他对于加班的看法,与国内员工不同,

    欧美国家大多数员工,都是到点就收工走人,不会多呆一分钟。如果有工作需要加班,他们同意的前提,是有加班费。

    他们的加班费比正常薪水高出许多,加班时间也只会多算不会少算,而且老板还需要为员工叫外卖。

    邱俊坤在国外的耳濡目染之下,根本不能接受华夏这种先工作,后拿钱,而且是看“业绩”拿钱的高强度工作模式!

    对于邱俊坤“只认钱”这一点,不少公司勉强可以接受,会破例满足他的要求,然后聘用他。

    破例的原因很简单,邱俊坤的工作能力出众,在国外知名音乐学院的求学经历,令他拥有极佳的乐感,以及编曲能力。

    只可惜,最终,这些公司还是选择辞退了邱俊坤。

    因为,他非常的不尊重领导,在不少人眼中,甚至有些狂妄。

    有时,因为对于音乐的不同理解,对于质感的不同追求,邱俊坤常常与同事乃至领导发生辩论。

    原本,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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