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胜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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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胜仲(1072年~1144年),字鲁卿,江阴军青旸乡(今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人。(《宋史》作丹阳人,误。丹阳是其晚年寓居,见本集卷二一《里中无居寓丹阳县书怀》)。是葛密的孙子,是葛书思的第四子,是葛立方的父亲,北宋词人。

    葛胜仲年幼时读书勤奋,9岁就能写文章,15岁精通经史,16岁参加开封府解试,中选。葛胜仲22岁,再试开封府,他写的《封建策》获主考欧阳叔弼(欧阳修三子)的赞扬,获第4名。

    哲宗绍圣三年(1096年),第三次参加开封府解卷,获“优选”。

    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试礼部。此时恢复经义取士之制,制举官林希评定葛胜仲的试卷为“邃于经旨”,乃“擢置高等”,于是与兄葛次仲同登进士榜。朝廷提倡律学,葛胜仲参试获第一。再入太学,值皇上视察众献颂赋,胜仲折桂,一时文动京师。

    元符二年(1099年),官杭州司理参军。明法善断,秉公办理,数月间,将积案审理办结。杭州府帅丰稷称其一代伟人,多次向朝廷举荐。

    元符三年(1100年),葛胜仲在有关官署考试《诗》、《书》、《礼》三经,又试博学宏词科,两科俱为第一,特迁河中府知录参军,改登仕郎。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为兖州教授。葛胜仲勤于讲学,督诲学子。致力改善诸生学习条件,提高教育水平。

    崇宁二年(1103年),入京晋升为太学正。掌管学规、法规。

    大观元年(1107年),又迁承直郎,充提议历所检讨官,后任检讨。后又任通直郎,兼知大宗正丞事。

    大观三年(1109年)八月,因议论庙制,与时论不合,被降为歙州休宁知县。在休宁,葛胜仲勤于吏事,善断讼狱,为民辨别是非曲直,平息纷争。

    政和三年(1113年),召复原职。擢国子司业。次年七月,转为朝奉大夫、朝散大夫(从六品)。九月,迁太常少卿,受命续修欧阳修《太常因革礼》。

    政和七年(1117年),葛胜仲在京师任国子祭酒、大司成,总管国子监和内外学事。次年正月,因言论不慎,被罢免大司成一职,提举江州太平观。

    宣和元年(1119年),48岁时连襟王黼入相,复出任右文殿修撰,任汝州知州。

    宣和三年(1121年),葛胜仲50岁,被任显谟阁侍制(从四品)。次年五月,调任湖州(今属浙江)知州。

    宰相王黼主战,意图联金灭辽。葛胜仲观时势力陈利弊谏劝阻,意见不被采纳,王师北征战败,王黼罢相,葛胜仲受“妻党之连”遭罢官,回江阴青阳故里居住。

    靖康元年(1126年),葛胜仲在江阴居住,被朝廷封为正四品的通议大夫。次年,徽、钦二帝被俘北去,高宗即位,改元建炎,葛胜仲被封为通奉大夫,居住平江。不久,便携家移居湖州。

    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南宋范宗尹拜右相,葛胜仲得以平反,领集英殿修撰、再任湖州太守,后迁左正义大夫(从三品)。

    绍兴元年(1131年),致仕归。致仕后朝庭加封丹阳郡开国伯、开国候,开国公。

    绍兴十四年(1144年)九月,葛胜仲无疾而终,终年73岁。谥文康。次年九月,其子葛立方奉父亲灵柩归葬江阴花山。

    葛胜仲有《丹阳集》八十卷、外集二十卷,已佚。葛胜仲的许多著作,部份被收入《宋史》人物传、《永乐大典》及《四库全书》。事见本集卷末附其婿章倧《文康葛公行状》。葛胜仲书有《道成墩》诗让大家验证了“先有道成墩,后有青晹镇”的说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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