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破烂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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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经天所在的台城是临海的一个大城,台城的夜色很美,到处是灯光辉煌,流光溢彩,一片歌舞升平之感。

    路灯下,马路上时髦的年轻女子穿着包臀的丝袜,眉目含情。王经天裹了裹衣领,四月的天,他仍觉得十分寒冷!

    忽然之间,他想到了周星驰所说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到处是钱,遍地是女人,只要你能把握住机会,便能出人头地”!

    可是机会在哪儿呢,他很茫然!

    脚下一个不知道谁扔过来的矿泉水瓶子几乎把他绊倒在地,“还好我练过”!他微哼一声,准备一脚把它踢飞,谁知此时身后却传来一个声音!

    “小朋友!”一个醉醺醺的声音自身后传来。

    “是谁!”王经天暗喝一声,心中又是激动又是窃喜,以为自己练了几年的王八拳终于有机会派上用场!

    谁知回头一看,却见一个头发斑白得糟老头子指着自己的双脚道:“脚下留瓶!”随即身子一矮已把瓶子收进左手的蛇皮袋子里面。

    王经天揉了揉眼睛,这么快的手法他尚是第一次看到,此人一定是个高手!

    他想到此处,不再犹豫,高声道:“前辈,脚下留步?”

    糟老头停了下来,晃了晃左手的蛇皮袋道:“怎样,小朋友,莫非你要跟我抢瓶子不成!”

    王经天摇摇头,双手一拱道:“小可知道前辈定然是高人,敢问高姓大名!”

    糟老头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随即哼了一声,摆摆手道:“算你小子有点眼光,老,老夫的大名,可是好久没有跟人提过了,嘿嘿,老夫我叫破烂之王!”说罢,晃晃荡荡转身离开。

    王经天一怔,暗暗琢么着“破烂之王”,听过洪七公,听过江南七丐还是江南七怪,但没听过这个名号,江湖上可没听说过跟破烂有关的帮派啊,莫非是丐帮?他一拍脑门,大叫必然如此,也许此人是个九代长老也说不定,正想跟那老头佐证,谁知这转眼的功夫,那老头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王经天呆了呆,心道这老头不是个神经病便是个武林高手,自己有机会一定要找到他,让他传自己两手。

    此时已经到了深夜,马路两边陆陆续续站了一些浓妆艳抹、风情万种的女人,她们大都穿着丝袜短裙,更有人直接露着妖娆而细长的大腿。

    “嘿,帅哥,找么,二百一次!”一个飘忽的声音忽然从一个电线杆子后面传来。

    王经天摇摇头:“没钱。”

    那个女人仍不放弃,“一百也行!”

    王经天闷哼道:“十块也没有!”说罢,他双手插兜朝自己的住所而去。

    他突然之间想到了刘思梅,想到了如果刘思梅站在这个地方,那估计就要天下大乱了!也许刘思梅说的对,自己想要的只是她的肉体。女人有时候往往具备男人所不具有的触觉。

    敏感也许只是弱者的自我保护。所以女人的心思较男人而细吧!

    小区里面与外面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一边是放纵,一边是收敛,但它们都是生活。

    王经天打开房门,走到客厅,从地上缝隙中流露出的灯光可以判断出刘思梅并没有睡觉。

    她在干什么,看书,看电视还是发呆?王经天摇摇头,一切都是过眼云烟。他叹了口气,打开自己的房门,躺在黑漆麻乌的房间开始思索未来之路!

    没钱、没人、没资源,如何创业呢,他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忽然想到了那个名叫破烂之王的糟老头子捡起的那个瓶子,心中顿时蹦过一个念头,对呀,可以捡破烂啊!隔壁关城的首富崔志雄不就是捡破烂起家么!

    王经天开始在心中一本正经的计算着,现实生活中的生意无非买和卖,所有赚钱的模式都是低买高卖,而捡破烂直接砍掉了‘买’这一最大的成本,捡过来就可以卖!所需者,无非吃点苦、丢点人,但如果一个人连这两点都不能做到,那他也没有任何资格妄谈成功了!

    王经天从床底掏出一罐啤酒,打开之后一饮而尽,这算一种庆祝,因为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未来之路,捡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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