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合一门大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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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锣湾、沈家巷63号。

    李仲武新买的院子里,一棵老柿子树下,李仲武坐在新买的躺椅上,眯眼翻阅着手中的书,他右手边还摆着一只方凳,凳子上放着一只紫砂小茶壶,壶中有茶, 不时他会随手抓起小茶壶,对着壶嘴抿一口茶水。

    这院子已经被他收拾干净,屋里也都打扫干净了。

    除了有点冷清,其它都好。

    住在这里,让他的心终于有踏实的感觉,像是小船停进了港湾,高高的围墙,让他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不远处的厨房里,有炖骨头汤的香气飘出来,那是他给自己准备的午餐。

    从小在农村长大的他,厨艺说不上精湛,但解决自己的饮食,绝对没有问题。

    作为家里的独子,以前每到暑假,家里农忙的时候,父母都要下地,每年那个时期,家里的洗衣、扫地、抹桌子、做饭等活,就全是他的。

    从10岁起, 他就被逼着学做家务。

    因为他们家乡有一个传统:孩子过了十岁, 就得干活。

    用老话说,就是——有钱无钱,快活十年。

    十岁以上的孩子,就要学着干活,只有少数被家里惯坏了的孩子, 才能幸免。

    他十岁开始学家务,十二岁开始下地干活, 十五岁的时候,地里的活,差不多都学会了。

    包括挑担子。

    十五岁那年夏天,他爸累病了,发烧,地里几千斤稻谷,母亲一个人往家里挑很吃力。

    他见母亲辛苦,就主动拿起父亲的扁担,下地帮忙一起挑。

    那时候他还没有完全长成,个头不比母亲高多少,但从小做惯农活的他,身上的力气已经比母亲大不少。

    只是……

    那次以后,他的个子就没怎么长了。

    用老话说,就是累伤了。

    时间一点点流逝,李仲武又一次端起手边的茶壶,却发现壶中空了。

    他下意识抬眼看了看天空的太阳,见烈日高悬中天,这才意识到已经到中午了。

    他目光下意识看向厨房那边。

    厨房里的骨头汤,他从上午8点多就开始炖, 现在估计早就炖烂了。

    不过, 也无所谓,肉烂了也在锅里。

    何况,他也喜欢炖得骨头分离的骨头汤。

    当下便放下手中的书,起身走进厨房。

    厨房的煤炉上,一只黄色大砂锅,仍在冒着热汽。

    他走过去,拿了一只勺子,试了试汤味,感觉有点淡,就加了点盐。

    随后,就拿了一只汤碗,舀了一大碗骨头汤,然后又洗了两根黄瓜,将早上吃早餐时,买回来的几只大馒头,放在蒸锅上蒸热。

    片刻后,他就端着这些东西回到院子里,坐在躺椅上,咬一口馒头,嚼几下,喝一口汤,不时再咬一口黄瓜。

    荤素搭配,还有汤。

    既能吃饱,营养也均衡。

    关键是做起来简单,只需要早上出去吃早餐的时候,顺便买点回来放在煤炉上炖着就好。

    倒不是他不会做别的菜,而是他现在一个人过日子,懒得忙活太多菜,不想弄得太复杂。

    对了,他今天出去吃早餐的时候,终于发现一家包子铺,兼卖馒头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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