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敌友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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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直接坐到王丽丽的对面,一言不发的看着对方,希望通过气势能够让对方屈服,问题是丫就跟没看到我一样,继续坐在那里自顾自的喝着伏特加。

    瞪了对方半天,我发现这招儿没有任何效果,于是无奈的说道:“麻烦那个不守信用的家伙把我的手机还我。”

    王丽丽鸟都没鸟我,只是颓废的说道:“陪我喝酒,等我喝开心了再说。”

    尼玛,没听说这个状态下能喝开心的,这货绝对是拿我开涮呢。想到此处,我将身体移动到对方的身边,用我自认为最淫.荡的口气说道:“你再不还我手机,我可准备搜你身了啊。”

    “求之不得,姑奶奶正愁今晚没地方过夜呢。”对方压根就是一副劫财没有,劫色配合的样子,这尼玛不带这么玩的。

    “今天晚上我不能再喝了,主要是身体原因,不过我可以给你唱首歌,如何?”这是实话,刚在张鹏那里喝了不少了,我的酒量我知道,再喝下去,绝对就是断片的前奏。

    对方没有回答,算是默许了。于是我来到小舞台前面,此时全场人的目光集在我的身上。虽然没穿主持婚礼的工作服,而且目前这熊样的确够二够傻逼,但我就是我,我叫贾树,我为自己带盐!

    “一首陈坤的《无所谓》,献给王丽丽女士以及在场的诸位嘉宾,希望这首歌曲能够让大家在这寒冷的夜晚里,彼此找到一丝丝的暖意,谢谢大家!”报幕完毕,深鞠一躬,接过麦克,掌声雷动。

    其实也没什么,这是我多年练就出来的胆识和气魄。要知道,最牛逼的时候,台下有一百多桌的来宾,那就是接近上千人,在那种场合下我特么都不怯场,更何况这么一个小小的酒吧呢?

    “无所谓!谁会爱上谁,无所谓!谁让谁憔悴,有过的幸福是短暂的美,幸福过后再回来受罪,错与对再不说的那么绝对,是与非!再不说我不后悔,破碎就破碎,要什么完美,放过了自己,我才能高飞…”

    其实陈坤是所有歌手里最好模仿的,那造型就是叼着一根烟灰马上就要掉下来的烟屁股,脚尖使劲的在地上碾死蚂蚁的操型。陶醉的时候,记得眼睛必须要闭上,音调就是早晨起来还没来得及刷牙,有口痰卡嗓子里,咽下去感觉恶心,吐出来还没找好地方的那种嗓音就对了。

    我这边唱得正嗨呢,猛然就感觉几股不同的灵气冲了进来,同时酒吧的大门被人推开,三个人前后脚的进入到酒吧内。

    领头的是个两米多高的爷们,那块头儿,不去打篮球真特么白瞎啦,而且穿得非常的单薄,这大冷天的就套了件军用的外套,最让我在意的是丫的鞋,跟特么小船似的,这是五零的脚吧?

    身后是妹子,身高怎么也得有一米六五以上,皮肤不是非常白,眼睛不大但却非常有神,显得很干练,鼻梁坚挺,看得出来是个很有主见的妹纸,嘴不大,证明不是个吃货,长发及腰,嫁人正好,嘎嘎!

    进来后,这妹子拢了拢被风吹散的长发,我忽然发现这丫头居然是兜风耳,而且耳朵内居然是轮飞廓反的样子。好吧,这丫头绝对与亲生的父母缘分非常浅,小的时候也总是体弱多病,运气也是极差的。

    此刻,这妹子正拿着一枚金黄色的硬币在手背上转来转去,特别拉风。

    最后一个男人很矮,也就一米六左右的身高,跟前面的两个人没法比,但至少比郭小四要高很多。穿着一套燕尾服,戴着顶礼帽,还特么拿着根拐棍,怎么瞅怎么让人别扭。由于帽檐压得非常低,我没能看清对方的全貌,但小个子的人都是我需要小心的,这点我还是非常清楚的。

    按照单前辈的说法,这里面的任何一个人,都是我惹不起的,更何况这三个家伙同时出现,好吧,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次看来我真的要无所谓了!

    这三个家伙进来以后,眼睛就没离开过我的身体,我极力的控制着自己的目光不与对方接触,生怕给对方任何借口来找我的麻烦。

    因为我知道陈道人就是被那个大个子和玩硬币的女人给坑了,这尼玛忽然出现在这里,估计是要坑我的前奏啊,小心驶得万年船,手机不要我先闪。想好以后,我继续站在舞台上唱着歌,不过心早就飞了出去,就差把自己的身体也带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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