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红豆》评测 你是想1年过三百六十五天还是1…-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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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年是由365天组成的。

那么你,究竟是想把生活过成一年有365天,还是想把一天过365遍。

这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生活中把一天过365遍的人比比皆是。

而剧本杀最大的魅力就是,在你无奈的重复的每一天中。

让你在365天每天都一样的每一天中,能让你活出365个不同的精彩来。

这才是我喜欢剧本杀的原因。

不喜欢的工作可以换,不喜欢的环境可以换。但是内心的坚守不能换。

下面写一写上一章最后提到的我和我的春天最后的故事。

我的初恋大约持续了两年多。

在2010年那个时代,大学生是没有在校结婚这种先例的。

如果有,那一定是我消息闭塞,总之在那个时代,我是没有听说过的。

所以春天那会儿就告诉我,说,你现在还在上大学,结不了婚的话,咱们就先订婚。

我说,好,那就订婚。

说这话的时候,我还没满20岁,那会儿我还上大二。

大学二年级,我是个天真浪漫的孩子,啥也不懂。大二上半学期结束后,学校就放假了。

趁着假期,我就开始了人生第一次去丈母娘家。

我那会儿就是愣头青一个,对于女婿上门应有的礼数和规矩,几乎是一窍不通。

出发时,还是我妈给我塞了300块钱,说,这趟去可不能空手忘了礼数。

2010年的300块钱,还是很有购买力的。我手心里捏着钱,就出门了。我按照春天提供的路线,老老实实的坐上了公交车,一路颠簸,下了公交,我就见到了春天。

去之前,我很紧张,下了车,见到春天熟悉的笑,我不紧张了。

一路步行就往前走,那会的S市大街上穿梭着的都是红色的三蹦子,我刚想招手坐一辆。就遇到了春天的熟人。

于是,我和春天就成了坐在熟人拖拉机后面拉着的稻草跺上的乘客。

车子晃晃悠悠的往前开,说实话还是蛮惬意的,新铺的马路还泛着白花花的光泽,道路两边店铺也逐渐多了起来。

我就问春天还有多久到,春天说快了,我就瞄着一个看着还算大的超市,拉着春天下了车。

其实我人在超市的货架的跟前转悠,心里是不知道应该买点啥的。

好消息是,我手里带的钱,买这里所有的东西,每一样钱都够。

坏消息是,春天跟我一样,手足无措,不知道买啥。

最后只能有啥买啥,看哪个像是礼盒,就买啥,总之最后买到两只手提不下了,就对了。

看着喜庆,礼多人不怪。

说实话,当我到了地方的时候,我自己搬了个小板凳,往吃饭的圆桌子上一坐。我整个人都是懵的。

当时的我,用今天的话说,多少有点社恐。

一张大圆桌,我只认识三个人,一个是春天,一个是春天她姐,还有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她哥。

其余的把目光统一都放在我身上打亮我的人,我全部不认识。

我坐在我的凳子上,不知所措,如坐针毡,手脚往哪里放的都觉得不对劲。

还好,阿姨比较深明大义,给我递了一双筷子,说,小伙子,别紧张,都是自家人,吃饭。

我接过筷子,这才觉得,至少,自己的右手总算是放对了地方。

吃饭的时候被例行询问几口人,家住哪等等,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能说,这顿饭我一碗本来就能饱了,最后硬是在不由分说的热情下,吃成了一碗半。

我第一次去人家吃饭,怎么可能剩饭在碗里,我可是个社恐啊!

于是我只剩下一条路,就是撑死我自己。

饭后,我伸手帮忙收拾,说实话,我那笨手笨脚的样子,一看就是在家里从来不会刷碗洗盘子的人。

哪像现在,自从退伍回来,样样都会。

阿姨就一边刷碗,一边继续和我聊天说话。

幸好阿姨很和蔼,不然我觉得我可能会因为社恐而短时间丧失语言功能。

其实,就我那个一张嘴就脸红的老实巴交的样子,谁看了都会怀疑这孩子将来毕业进入社会到底能不能行。

春天吃完饭就去屋子里歇着了,显然这是在给我和阿姨相处留下充分的时间。

我笨手笨脚的棒阿姨刷完盘子,这才结束了聊天,进屋找到了春天。

春天说下午要去祭祖,叫我准备准备和她一块去。我说,好,你说去哪就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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