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少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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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着尾灯被撞掉一个的大奔,金世凡毫不在乎地从派出所离开。

    不过一会儿,电话铃响,金世凡预料到是谁,靠边停车接电话:“喂,舅舅”

    “你就不能消停两天?刚被你妈放出来你就惹事,你就不能学学你大哥?”

    “我大哥?哎哟喂舅舅,我大哥那可是天才,神仙般的人物,我可学不了。”金世凡阴阳怪气。

    “酸了?不服?还算你有点志气。好了,别闹太大,太大了我也兜不住,你舅舅我也就只是个秘书。挂了。”

    金世凡刚想把手机一扔,一条讯息传来,有一张画像,附带文字:“金少,这是店员凭记忆描述的。”

    “呵,小模样还挺帅。拿我的东西,我可不管你有意无意。”

    金世凡将画像发出去,手机扔副驾驶,扬长而去。

    ...

    老爸曾听某位书法大家传授心得,这练字其实就是炼心,尤其在当代社会,人们在快节奏的生活中,越来越偏向将文字作为一种工具,而忽略了它本身的美感,就更需要练字。练字这一过程,就是把人从快速的社会生活中拉出来,从慢速的书写中领略文字之美,同时还能起到放松身心的作用。

    嘛,周青果肯定是无法领略文字之美的,小学时期短暂学过书法,这些年早忘爪哇国了。周建军在他高三的时候让他重新开始写毛笔字,也不是指望他能在这方面有什么成就,单纯就是让他在练字中缓解高三庞大的压力。结果周青果压力没有什么,这字反倒越写越烂了。

    一个小时时间,十副字,每副就俩字,一副不如一副。

    旁边沙发上看杂志的周建军时不时抬眼看,廖秋萍拖着地五六次经过周青果身旁,周青籽去同学家玩了,要不然前面这两位早就撺掇着撬开周青果的嘴了。

    廖秋萍对周建军使了第98个眼色,也许是威胁起了效果,也许是本身也按捺不住,周建军放下书起身走过来。

    周青果在写第十划,“怒”字的第二笔,写得极慢,笔触在纸上都渲染出一大块墨迹。

    周建军稍微翻看了眼放旁边的成品,嘴角一勾,心里有了数,对老婆大人使个眼色,走到一边。

    “咋回事?看出什么来没有?”

    “嘿,这小子,八成是想人家姑娘了。”

    “想姑娘?你靠不靠谱?”

    “啧,知子莫若父。怒字头上不有个‘女’字嘛,时间都花那上面呢!”

    “莫非是上次那个?”

    “不知道。”

    “那你跟儿子说说,既然知道是什么事,你去说比较方便。”

    “成。十八了,总算出息了!”

    廖秋萍似嗔地按了下压不住兴奋的周建军额头,晾拖把去了。

    周建军甩了甩脖子,等这么多年,终于可以授之以渔了。

    ...

    李书奇一回到家,就关上了卧室的门。

    接着,拿出一本书,及一颗掌心大小的钢珠。

    书名《哲学家之死》,一本看上去被翻过很多次的书,很快翻到被折起来的那一页。

    看到有位哲学家据说是觉得自己活太久了憋气而死,不由笑出声,然后将目光转移到手中略显沉重的钢珠。不消片刻,光滑闪亮的钢珠表面皱起,颜色也变得黯淡,接着一根根钢铁短毛脱离铁球,就好像原本的钢珠浑身长出一层菌丝。然后又一层铁屑被解离,又一层...直到五层菌丝撑起,手掌上方已经是一颗十分蓬松的钢铁刺猬,吸收着四面八方的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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