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管鲍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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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小子》的头几场戏,无视剧情先后,全在位于匹兹堡的卡内基梅隆大学里拍摄。

        这在好莱坞并不稀奇,为了增加拍摄效率和缩减场地租借成本,几乎没有一部电影按照剧情的实际顺序拍摄,而是将相同场景的桥段集中拍好;但如此的拍摄法对演员来说,就是种考验了。

        奥斯汀.海曼,同样需要跟随剧组,拍好詹姆斯在教室被同学排挤、在大学礼堂听大师演讲却不慎发出笑声、在同样那座礼堂接受教授表扬,以及在学校走廊走动和被扛着走的剧情──按照时间顺序,上述桥段分别在剧情的开头、前段、末段和中段。

        所以这几天,他格外认真的在剧本上的这些段落上写满了注记,标明演出时该表达如何的情感、要注意什么,然后严加排练,深怕自己无法表现出自己角色该有的成长与情感厚度。

        他亦多次登门向其他较资深的演员们请教演技,并获得许多指导。迈克尔.道格拉斯和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均被他请教了不只一回,不过最常被他找上的,当属自愿让他敲门的小罗伯特.唐尼。

        “你也太戒慎恐惧了吧!”唐尼总在帮忙前这么笑他。

        如此戒慎恐惧的成果是好的,奥斯汀在卡内基梅隆大学期间的表现,都称得上到位,其中怪异又自然的笑声使他传达了角色的古怪、在礼堂接受表扬的表情展现了对教授的感激与超越血缘的亲情。

        至少,他让等着看他笑话的群众们败兴而归了。

        然而离开那间大学后,真正的考验才开始。

        奥斯汀.海曼接下来要拍摄的戏份,是他饰演的“詹姆斯.李尔”与迈克尔.道格拉斯饰演的“格雷迪.崔普”在校长住屋内的对话。

        且不知是巧合还是剧组有意整他,当初他在剧本大会纠结的两大段落──詹姆斯望着夹克哭泣、詹姆斯杀死校长夫妇养的狗──被塞到同一天拍摄。

        奥斯汀首先拍的是“詹姆斯”望着玛丽莲.梦露的夹克哭泣的情景,这是他在首次试镜时就演过的桥段,但他试镜那会儿别说是没看到完整剧本,就连原书都还没买,因此对这段的诠释,是展现出对夹克的强烈共情。

        但如今他看过了完整剧本、与唐尼讨论过剧情问题后,就发现不该那样诠释:詹姆斯从来不是个擅长体察外界情绪的人,他对夹克流的泪,更像是种移情。

        况且后续剧情中,詹姆斯偷了这件外套,让扮演他的奥斯汀必须刻意在演绎时下功夫,来合理化这违反道德的行为。

        于是镜头下,“詹姆斯”初次见到那件白夹克时,先是用偶然发现珍奇事物的眼神望着它,此刻他微微张大的湛蓝双眼没有一丝贪婪,而是纯净而灵敏、欣喜而陶醉,不自觉抚摸外套边缘的纤长手指更反映了他的神往:

        “她的肩膀好小,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一点,太完美了~我打赌这是她惟一一次穿它,那一天,她一定感到非常的快乐~”

        在摄影师与灯光师的帮忙下,如月色的白光照上了“詹姆斯”的半边脸,显得格外柔和。

        而后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泪水从海洋般的眼眸中流了下来,任由悲伤从泛红的眼眶蔓延自整张脸、整个躯体──这段哭戏中,奥斯汀故意把身子弯得比试镜时低,并调整了下视线方向,使角色更像是回忆起自己的某件事,而非同情起外界的某个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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