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发疯的女人-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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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林峰火了,脸上浮现出来了怒气,显然是被欢欢母后的不讲理,激起了心中的凶戾之气。

    他一拍地面,直接起身,只是一晃,急速展开,已经到了欢欢母后的身侧,双手摁住她的臂膀,以一个过肩摔的姿势,将欢欢母后扔了出去。

    “轰!”

    又是一声巨响……

    下一瞬,欢欢母后起身,双眼当中也是浮现出来了凶戾之气。

    她本就魔族野蛮血脉,骨子里面流着桀骜不驯的血液,此刻狂怒之际,飞身而起,再度朝着林峰扑下。

    人还未至,扑面而来的激涌气流,已然吹得林峰的长发飘飞,劲起的狂飙当中,这个凶悍的女子,小嘴当中传出一声暴喝,然后双拳互握在一起,已然是当头砸下!

    尼玛!

    林峰也不想躲避了,腰身微沉,双足一前一后蹬地,手臂平举上抬,以一个极其古怪的姿势,傲然迎接这威势惊人的一击!

    “轰!”

    轰然声中,在欢欢母后这全力一击之下,林峰的身躯顿时往下一沉。

    “咔咔”两声,他脚下的岩壁已然是四裂而开。而欢欢的母后,只觉得林峰双手徒然上扬间,一股大力侵袭而出,仿若洪水猛兽一般。

    顿时,她整个人腾云驾雾般飞了出去,竟然是直接撞上了洞府高处的穹顶,然后又重重跌落回了地面!

    大力震荡之下,欢欢母后胸中血气翻涌,眼前竟然是昏沉一片。林峰,远要比她想象当中强大数倍。

    挣扎站起之后,欢欢母后嘴角流出了丝丝血迹,不过她倒是短暂冷静了下来,沉声道:“和珅,我不会害你,欢欢也是真心喜欢你。难道,这一切都不值得你留下来?”

    林峰摇头,淡然开口:“我说过了,我是个苦命的人。我去到哪里,哪里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这恐怕是你逃避一切的借口吧?如果果真如此,你为何要随欢欢来我们部落?的确,你是个自由人,你可以走,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走了之后,欢欢怎么办?”

    林峰微微一愣,随即苦笑,开口道:“我和欢欢,本就是萍水相逢,有缘无分罢了!再者,我认识欢欢不过才三天,她对我不一定是喜欢。也许只是常年待在部落当中,没有见过其他男人,对我好奇罢了。我现在离开,对谁都有好处。”

    “你不喜欢欢欢?”欢欢母后冷笑问道。

    林峰再度一愣,说不出心中的感觉,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毕竟,欢欢这种女子,对于任何男人来说,都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不过,自己身边的女孩已经够多了,而且自己肩负大任,又是人族修士。如果和欢欢在一起了,无疑是害了她。

    “欢欢那么漂亮,那么优秀,一定能找到比我和珅更好的道侣的。”林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抛出了21世纪人间分手最多的理由。

    话语刚刚出口,欢欢母后已然胸口起伏,好似心中火山即将爆发,直接吼道:“我们部落血脉低下,经常受到血脉高贵部落的压迫。欢欢是个苦命的女孩,如果她不漂亮也就罢了,可她偏偏太漂亮了。如果你不留在我们部落当中,欢欢一定会被其他部落的男子选走。你也知道,那些部落当中的野蛮男子是什么货色。你愿意看到欢欢去他们那里?”

    林峰闻言直接傻眼了……

    那些野蛮人他当然见过,之前刚刚来到魔族之地的时候,他杀了不少。

    尼玛,那些家伙,一个个十几丈高低,一根鼻毛都有林峰胳膊粗细。虽说欢欢母后口中高贵血脉的野蛮人,应该不会是那样,但是比起那些恶心的家伙,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肯定一个个都是抠脚挖鼻孔的大汉。

    而且,让林峰没有想到的是,欢欢母后之所以这么急让自己留下来,原因竟然还有这个。如果自己不留下,那么作为族中圣女的欢欢,一定会被选到其他部落当中去。而自己如果留下,凭借‘高贵’的血脉,的确可以让整个部落更进一步。

    此刻,林峰想到这里,顿时有点迟疑!

    留,是肯定不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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