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霍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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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是霍姆镇最热闹的时候,往往这个时候,光明教会都会有市里的主教前来,组织祷告,帮助镇民治愈疾病,周围村落的人也会赶来。

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生逐渐取代了教会的医疗职能,但是村落的人来霍姆镇这个习俗依旧流传了下来,猎人会把肉类、皮革拿来售卖。

久而久之,周日成为了霍姆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传统,嗯,霍姆镇的人喜欢称它为赶集。

“斯克卡,今天难得啊,你一般都不来赶集的。”一个卖肉的猎人笑眯眯地盯着年轻人,仿佛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要是家里的面包不被那见鬼的老鼠偷吃,我也不想在这种天出门,这时候我一般在家里做祷告。”斯克卡微微一笑。

很多信徒为了表现虔诚,会在自己的家里买上光明教堂的雕像,在自己家里做祷告,这也是猎人惊讶的原因,这样的信徒一般不可能轻易在祷告期间出门。

“这周收成不错?”斯克卡拿起一块野猪肉,上面肥厚的脂肪,加上血白相间的肉块,要是经过烧烤,再撒上些调料,那一定让人食欲大振。

“也还好,不过最近有些奇怪,山里多了不少野兽的踪迹,比较危险,你要进山的话,最好带上一把猎枪。”猎人提醒道。

他和斯克卡也算熟悉,3个月前,这个少年坐着马车来到小镇,一下车便很阔绰地买下了一栋房子,然后从车上搬下来了不少看着就很贵的仪器。

镇上有见识的人猜测,斯克卡是来自象牙塔的学者,或者某个炼金协会的炼金术士,这种事情谁知道呢?

不过猎人对斯克卡颇有好感,他卖的药,效果很好,有次自己在山里遇到了棕熊,也是靠斯克卡的药捡回了一条性命。

“这样的话,采药有些困难了,看起来最近我得去约克市那边一趟,又要被那些奸商狠狠地宰上一笔了。”斯克卡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这块肉看起来不错,给我包起来吧。”斯克卡掂了掂手里的野猪肉,从口袋里拿出拿出一个银币。

猎人下意识地摆手,“一块肉而已,最多也就值6个铜恩,一个银币现在我听说可以换28个铜恩。”

这也是镇民习惯的叫法,教会现在虽然影响力不如从前,但是全靠几个教会,同一了整个世界的货币,所以大家习惯把铜币叫做铜恩,意为神明的恩赐,银币叫做银辉,金币叫做金砝。

“我还希望你照顾我家的鸟一些日子,每周带上3铜恩的玉米,直接撒到院子里就行。”3铜恩的玉米大概能有两斤左右,喂家里那只傻鸟应该足够了。

“剩下的钱就当做给你的酬劳了,我大概一个月以后回来。”斯克卡把银辉塞到猎人的口袋里,拿起肉准备离开集市。

一辆马车停在了集市的门口,原本忙碌的集市开始变得安静下来,几个骑士骑着高大的白马,穿着印着白色光辉的铠甲,小心翼翼地打开马车帘子。

一个身披白袍的人从马车里走出来,斯克卡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人,正是约克市的主教,于米特。

“大人,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不从集市直接穿过去?”

“你是新来的骑士吗?”于米特的微笑让骑士有些愣神,给人一种让人心安的感觉。

“主的光辉洒在每一个信徒身上,集市也有主的光辉笼罩,我们不仅是在尊重这个小镇,也在尊重主的光辉。”

骑士愣在了原地,他是从皇都调过来的,

在正规的光明骑士团毕业,每个毕业的光明骑士都会前往各地的教会,这也是光明教会的传统。

“好了,年轻的骑士,方便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于米特布满皱纹的脸庞似乎有着某种魔力,骑士毫无防备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我叫约万,于米特主教。”

“很荣幸担任你接下来两年的导师,那么接下来,聆听我教授你的第一课,主的光辉也有照不到的地方,而你的任务,就是让世界遍布主的光辉。”

说完,于米特带着几个下马的骑士,微笑着走进了集市。

于米特每次来都会做的事情,对于教堂而言,自然不缺这点食物,但是很多镇上的人,很缺于米特手里的铜恩。

这也是为什么铜恩意为神明的恩赐,对于穷人而言,50个铜恩足够在霍姆镇这种小地方解决他们一个月的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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