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西比拉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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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别高弗雷男爵。

  天色已晚。

  四人准备回返庄园。

  天空中,繁星点点,深蓝色的天像是距离地面很近,星辰也仿佛触手可及。

  难怪人们会说这里是最接近神的地方。

  即使在傍晚,圣地的温度依旧很高,白天汲取了大量热量的地表,如同一个饼铛,烘烤着人们的脚底。

  “般若,那些是你的族人吗?”

  芙琳吉拉指着路旁,一支束发高冠,黑发黑眸的商队。

  般若压根儿没搭理她的意思。

  她是鬼族,在人间怎可能有族人?

  洛萨对芙琳吉拉解释道:“是宋人,东方那座大帝国的商人——相当于你们那个世界的炎夏帝国。”

  他仔细观察着这支商队。

  他们有膀大腰圆,身着札甲和皮甲的护卫,穿着短打劲装的奴仆,簇拥着几个穿着红色丝绸华服的男人。

  他们眉头紧锁,不知在谈论什么。

  洛萨侧耳仔细倾听了一阵,发现周围环境嘈杂,再加上这伙宋人口音很重,他实在难以分辨他们究竟在说什么。

  宋人的官话应该是开封话,但与后世的开封话也已大相径庭,若是细致去听,应该还能勉强分辨。

  但离远了听,就真是鸡同鸭讲了。

  “算了,我们走吧。”

  洛萨轻夹马腹,一行人和宋人商队擦肩而过。

  现在,跟宋人接触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好处。

  或许他能凭借着对宋帝国历史的了解,外加语言优势,能更容易博取对方的信任。

  但至多也就能获取一条购买到稍微便宜些的丝绸的渠道,他们无法带给洛萨更多的利益。

  譬如造纸术,早已传入。

  印刷术,他自己就会。

  指南针,他知道原理,而且现在他也没开辟新大陆的需求。

  至于火药...且不提这个时代的火药威力如何,这帮商人也肯定不会懂火药的配方。

  洛萨起码还知道一硝二磺三木炭,虽然知道这些也没多大用,因为这是分子系数比,而不是重量比。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外邦人的面孔,也注定他没办法返回宋国,做一根赵氏江山的擎天玉柱。

  就是不知,那历史上如上帝之鞭般的鞑靼铁骑,是否依旧会如约而至。

  正出神,前方,一队骑兵纵马驰骋而过。

  队伍最前方的侍从,打着红底的耶路撒冷十字纹章,手持卵形盾,高声呵斥路人避让。

  他们簇拥着一名骑着白马,头戴阿拉伯式头巾,用黑纱遮面的贵妇,向前方奔去。

  “是西比拉公主!”

  道路上,卓有见识的人纷纷认出了这一徽记,西比拉公主不仅仅只是公主,同时也是具备封地的女爵。

  来时经过的贾法港,便是她的领地之一。

  这就是鲍德温四世的姐姐?

  洛萨刚冒出这个念头。

  这时,她脸颊上的面纱突然随风飘落,洛萨下意识伸手接在手中。

  惊鸿一瞥间,他看到了西比拉公主姣好的眉眼五官。

  她却未作停留,继续纵马驰骋而去,只留一阵香风。

  “啧,手法真刻意。”

  芙琳吉拉轻哼了声:“洛萨,她似乎对你有意思,你今天在宫殿里见过这位公主?”

  “见过,但我没太在意。”

  洛萨将手中的面纱递给了一旁的汉斯:“替那位女士好好保管,下次见面时替我还给她。”

  “感觉怎么样?”

  芙琳吉拉脸上笑意盎然,但洛萨很清楚,她的眼神中已经透露出强烈的不满了。

  按照她的性子,现在恐怕已经想着怎么把西比拉公主给吸成一具干尸了吧?

  般若的眼眸依旧平淡如水,只是轻轻瞥了他一眼,就继续目不斜视,乘着坐骑向前方行去。

  洛萨摇了摇头:“与你和般若相去甚远,实在不怎么样,而且还是个生过一个孩子的寡妇,我不可能对她有想法。”

  其实还是很美的。

  只是他跟芙琳吉拉和般若朝夕相处,眼光被拔高了太多。

  除非是东帝国的女皇,拉盖娅那样,既漂亮,又能陪嫁一座帝国的寡妇,否则他是不可能吃这口软饭的。

  而且,这位公主之所以抢手,是因为她和前夫生了一个儿子,是鲍德温四世死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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