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为吏之道

加入书签


    大定出家为僧、为尼是需要持证上岗的,这个“出家许可证”的官方称谓便是度牒,而度牒是需要出钱才能买到的,这是官方的规定,不违法。

    苏轼在给朝廷的上书中阐明了自己的想法:发二百道度牒,筹资四万贯。并一再声明:“官衙目前需要大修之处就有二十七处之多,如再拖延维修,以后就不是四万贯能解决的问题了。”

    苏东坡知道即便如此,事情也不好办,于是干脆舍下老脸,直接给当时掌政的高太后上书祈求:

    “如蒙朝廷体访得不合如此修完,臣伏欺罔之罪。”

    就是说,朝廷可以实地考察,如果发现我申请的资金有半点不实,我愿意承担欺君之罪。

    但,朝廷并没有同意。

    第二年杭州发生特大水灾,苏轼借机再提以度牒换修缮款的建议。这次朝廷算是看在灾区的面子上,同意了度牒方案,但批复的数量不是二百道,而是三十道。这点钱真是杯水车薪,他只好又将自己的五百贯公使钱,也就是地方长官的特殊津贴捐出来,挑破败最严重的官衙,按短期内不至于砸死人的标准草草打理一下,凑合完事。

    苏轼为何不利用自己的声望从民间富商筹集资金呢?”答案是:他不敢。其实在定之前,地方官员还是有自行修衙的权力的,但是到了大定,地方官员如果不经过朝廷审批,就修缮官衙的话,是会受到严重处罚的。

    比如说,苏轼的前前……前任薛映,在太宗朝时,就曾因“擅增修廨宇”被人告发,朝廷查证后,送大理寺审查,后来被贬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小地方去当芝麻小官去了。前车之鉴在此,苏轼怎么敢再重蹈覆辙?

    总而言之,虽然办公环境破败,甚至是危房,对每位官员来说,都会是令人苦恼的事情,但对于在任的官员来说,修衙门既不能讨好上司,也不能有利于自己的仕途,没有政绩还给自己找麻烦。这么一来,即便衙署再破烂,自然也是没有官员乐意牵头,干这种出力不讨好的差事了。

    嗯,这些都是杨廷和、费宏、资哲等前辈的提点,外放地方官与在京为官有大不同,虽说山高皇帝远的,但却更容易犯官场忌讳,地方上的监察官可是盯的紧着呢。尤其是新官上任更需躬身自省,万万不可无意间做出些落人口实之事。

    资哲更是语重心长的耳提面命了一番,让冯过通读《虞人之箴》、《为吏之道》等官箴官戒之书。

    官箴指的是有关做官的箴言,官戒是对官员提出的警示或诫勉。官箴和官戒是一种专门的文体,这是一个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门类,构成了中国古代的官箴文化。

    官箴和官戒的具体形式不仅有箴言、戒言一类的文章和著作,还有诰命、誓言、训、铭、诫、规、谕等,甚至还有相关的碑铭、堂联等。最早的官箴可以追溯至上古时期,相传黄帝曾经给自己立过箴言,称“悔己”,内容是告诫自己不要残害老百姓、倒行逆施。周武王时期出现了《虞箴》,内容是:“茫茫禹迹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忘其国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虞人是当时掌管田猎的官员,《虞箴》是虞人为劝戒田猎而作的箴谏之辞。

    早期的官箴,有许多带有自勉和“谏君”的含义。春秋战国以后,官箴的内容逐渐集中于对官吏的诫勉和规范,如出现在战国时期秦国的《为吏之道》,就是用儒、道等思想对官吏提出要求和准则,比如乘马车不能太匆忙,而要“与民有期,安驺而步,毋使民惧”,意思是路上遇到百姓,要让开道的驺骑慢慢在前边走,不要惊吓到百姓。再如“将发令,索其政,毋发可异使烦请”,意思是下达命令时务必要准确,不能让下属反复来请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站网站:www.kuaishuk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