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兵之贵选-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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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兵日常的体力训,为的就是提高士兵作战时的耐力,减少疲劳感,主要是负重训练和摔跤训练。士兵作战时要身穿甲胄佩戴武器,负重训练就显得格外重要。嗯,大定的甲胄步兵的平均负重就要达到六十斤,所以日常的负重训练并不可少。

    在冷兵器起主导作用的作战时代,则需要通过阵法来突出作战力量,而不同的阵法有不同的作用。但总的来说,在战争中要实现协同作战与统一指挥,阵法就是实现这个的主力军。基本阵法队形主要有方阵、圆阵、数阵、雁形阵和疏阵等,在士兵的训练中,排演训练队形阵法则显得格外重要,只有在日常训练中加强对队列阵法的训练,在真正的作战中才能团结协作,接收统一的指挥。

    而在冯过看来,练兵之体魄固为必须,然则先需明军纪。他要打造的是一支英勇善战、令行禁止的纪律部队。

    《武经总要》所载七十二条大定军法大多是战场纪律,也保持着春秋战国以来的一贯风格。比如临战未等命令就冲入敌阵的要斩,在射程以外就发射弓弩的要斩,而在命令射击时多射或少射、抛弃箭矢的也要斩,箭矢已上弦还回头张望的也要斩。

    在扎营后不从正门回营的,就要处斩。部队如果在战场上丧失了本队的旗帜、鼓号的,全部处斩。对于士兵扰民的处罚也很重,规定即使破敌有功,只要有“掘冢烧舍、掠取资财”,仍要处斩。

    与军队驻地附近妇女通奸、或将妇女带入军营的,都要处斩。对于一般的违反纪律行为都要责打军棍。

    冯过并不一味主张重刑。他认为军队中要“严赏罚”,不过对于士兵平时一般过错,他都要求初犯、再犯予以警告,三犯之徒才予以严惩。

    就军纪的初步构想,他与贾小春沟通过,建议犯军纪者责打军棍以五下为度,视情节增减。主要贯彻责打的严肃性,必定要召集全队,说明理由,重重责打,而不必过多责打。另外他主张“详责成”,所有的违犯军法军令的行为都要连坐军官。

    嗯,大抵就是戚继光练兵的套路。

    在大定,戚继光乃是大名鼎鼎的荡倭名将。有他镇守,倭寇多年未敢侵袭沿海。惜乎哉,“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戚少保因军功累迁后遭致妒忌,受到弹劾,罢免回乡,此时已是花甲之龄,身体已是大不好了。

    军事上,戚继光撰写了两部重要兵书,即《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这两部书是他练兵打仗的经验总结,也是他训练军队的教本。

    《纪效新书》总序中的“公移”紧密结合东南沿海的地形、我情与倭情,论述了练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练兵理论和计划。《纪效或问》则对重要问题,尤其是最急需解决的事情进行申明和论辨,以防疑惑不解,他自注说:“柬伍既有成法,必信于众,则令可申。苟一字之种疑,则百法之是废,故历述所急与可辨者,为或问以明之。”

    书中详细而又具体他讲述了兵员的选拔和编伍、水陆训练、作战和阵图、各种律令和赏罚规走、诸种军诫兵器及火药的制造和使用、烽堠报警和旗语信号等建军作战的各个方面。还详细记述了戚继光发明的鸳鸯阵,即一种以牌为前导,筅与长枪,长枪与短兵互防互救,双双成对的阵法。以及鸳鸯阵的变体“三才阵”。该阵法组成人数更少,用于冲锋时追歼敌军。

    此书特别重视选兵,开篇第一句话就是“兵之贵选”,认为选兵“其法惟在精”,反对“用城市游滑之人”,“奸巧之人”,主张用“乡野老实之人”。对于选兵的具体标准,认为“丰伟”、“武艺”、“力大”、“伶俐”四条既不可废,亦不可专恃,“惟素负有胆之气,使其再加力大,丰伟伶俐,而复习以武艺,此为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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