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鱼游沸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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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再回想,冯过非常后悔自己没有在第一时间告知甘家涉及常平仓隐患一事,导致后面不可收拾。但由再后面往前推,只能唱一句“一切都是天意一切都是命运谁也逃不离”。而且,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经此劫难,甘家固然因而没落哀败,却也正好就此卧薪尝胆从头再来。

  事发在清明后,忽有一日,大定绣衣卫围了罗桥甘家,枷走当家人甘炳炎及成年男丁百多名,女眷悉数就地看守不得外出。

  再一日,传出甘家串联提举常平司中的干办公事低价倒卖常平仓官粮,致使仓粮十不存一,现关押有司待审……

  这……甘家有必要玩这么大么?

  其实吧,这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倒卖走私、投机倒把,原是商人最擅长的把戏,若没有这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收入,那些个巨贾豪商如何发家?譬如海商。

  秦楚时实施海禁,禁止百姓私自出海贸易,严令“片甲不许下海”,把出海的人看成是“无君无父之辈”和“化外之民”。

  其时,倭国封建诸侯割据,互相攻伐。在战争中失败了的封建主,就组织武士、商人、浪人(即倭寇)到中国沿海地区进行武装走私和抢掠骚扰。对此,秦景佑年间,皇帝楚元章为防沿海军阀余党的海盗滋扰,下令实施海禁政策。

  早期海禁的主要对象是商业(商禁),禁止中国人赴海外经商,也限制外国商人到中国进行贸易(进贡除外)。秦永和年间,虽然有郑和下西洋的壮举,但是放开的只是朝贡贸易,民间私人仍然不准出海。而后随着倭寇之患,海禁政策愈加严格。

  太祖常威建大定王朝,允许民间赴海外通商,是为“洪武开禁”。但太宗时期海禁政策再强化,仁宗嘉靖年间的海禁政策高度强化,反复不定。

  “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大定政府对参与买卖外国商品的居民也不放过,“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太宗皇帝原本期望海禁政策对海防的巩固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然而,由于海禁政策所实施的直接对象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定势力,这不仅不能成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区激化了一些矛盾。沿海地区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从事渔业生产,或从事海上贸易。“严交通外藩之禁”,堵绝了沿海地区人民的正常谋生之路。除起来进行斗争之外,沿海人民已经没有其他选择,是以,方有“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海禁一严,无所得食,则转掠海滨”。此外,滨海地区的居民还采取了另外一种斗争的手段,逃亡、潜往海外。

  海禁一开始就得不到切实的贯彻,反复发布的海禁令,也说明了这一点。还有一些人干脆参加了民间的对外贸易活动。缘(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东南诸岛夷多我逃人佐寇。

  在严厉海禁的政策下,民间私人海外贸易被视为非法行经,被迫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即被迫转入走私和武装走私,并出现了一些大的海上武装走私集团。如前文提及的汪直便是众多走私集团的公认首领,三十六岛之夷,皆听指挥,拥众数十万,先称“靖海王”,后称“徽王”,甚至“南面称孤”。

  大定对这些武装走私集团进行军事打击,走私集团则团结起来并连结利用倭寇进行对抗,从而造成四十多年间旷日持久的所谓“倭寇之乱”。倭寇之乱实际上是严禁民间海外贸易政策的必然结果,具有禁止与反禁止斗争的性质。倭寇之乱屡打不绝,甚至越打击反而越剧烈,使大定王朝空耗大量兵力物力,疲于应付,成为心头大患。

  禁而不止,反而引发反噬,讲真,朝堂之上已是疲倦不堪了,最直观的体现便是地方各级主官渐渐的对民间走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别引来倭寇扰民,其它的该松就松可放则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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