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别样芳华-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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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通过拼命攒钱来为自己赎身;

  二是从恩客中觅得一个愿用真心对待自己的男人,通常这种男人也有点经济实力,青楼女子可以让其拿出钱财来替自己赎身。

  赎身就是得到自由的身份,有了身份的人才能够在社会上立足生存。

  但,赚钱为自己赎身这个基本做不到,除非是当红头牌,赚的钱足够多,普通jinv唯有望赎兴叹。

  而“幸遇良人”更多只存在于话本,可遇不可求,即便真遇上痴情种子赎回家去也未见得有好下场。毕竟,出身注定了她们只能为妾。

  “一日为妾,终身为奴”。

  妾室基本不受法律保护,地位相当低。妾室作为家庭的私有财产,其几乎是半自由人的地位,完全可以被随意处置,不仅可以被任意打骂、驱逐。就算是被杀,按照定律的规定,也只会被判处流放的刑罚——“丈夫杀妾,杖一百,徒三年。”,“骂夫,杖八十。打夫,徒一年或一年半。”

  如果这个男子有钱有势,稍微打点一下,那就几乎不用受到什么刑罚。而正妻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男子休妻,必须满足“七出三不出”的规定。而妾室则不同,妾室和丈夫并非夫妻关系。妾室不能称呼自己的丈夫为“夫”,而只能称其为“君”。也就是说,妾室和丈夫之间,只能是主从关系。等级明确,尊卑分明。不仅男主人可以随意将其处置,就连丈夫的妻子也可以私自对其进行处置,包括买卖。

  简而言之,妾,无地位,低人三等,与奴类似。

  好在,董小宛非乐籍。

  这是大定不同前朝之处,简单的说,自入青楼之女可与东家签合作协议,或三年或五年,合约到期后缴纳一笔“培养费”便可解约走人,若想提前解约,需另缴昂贵违约金。

  当然,这笔事实便是“赎身”的费用绝不会低,若是“碌碌无为”的,莫说是三五年,十年八年都很难拿得出来。所以,出名要趁早,花魁惹纷争。越有名,赚的越多。

  作为歌舞ji(大定有宫ji、官ji、营ji、家ji、歌舞ji、民ji之分。歌舞伎就是通常说的“卖艺不卖身”的那一挂。经过较为严格的艺术训练,唱歌跳舞、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算是青楼文化的重要象征。)的董小宛身为“云想阁”头牌清倌人,出场费那叫一个高,若是在本次花魁大赛脱颖而出,还真的大有可能提前结束青楼生涯。

  没错,常世子组织“评花榜”伊始,便很人性化的列了一条——参赛者可得打赏金额的一成。

  可别小看这一成,不少了。

  大赛第一天,董小宛共收打赏花篮183只,每只30两银子,合5490两银子,一成便是549两银子!!!啊啊啊,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有没有好疯狂的赶脚?

  而今日这场表演后,她狂收268只花篮,入账804两银子。两天分成1353两银子,几乎是普通家庭40年的收入。

  “赎身”?怕是违约金也差不离了吧。

  有关于此,冯过心中默默估算后,也是咋舌不已。怪道娱乐行业从事者个个穿金戴银暴富土豪呢,什么一冰一爽一娅的,非寻常人可揣度其身家呢。就是不知道像董小宛这样的要缴多少税,或者说不用纳税?咳咳,佛曰:不可说。

  不过,这是董小宛应得的。君不见一曲“琵琶行”唱罢那现场有多疯狂么,若非“云想阁”的安保人员尽职且有英明神武的世子殿下派来的侍卫给力,那些不疯魔不成活的观众可就前赴后继的冲上舞台了,疯狂的粉丝可是啥都干得出来的。冯过算是有些理解那个时空追星粉丝们的行为了,情绪到了,身不由己啊。抛去颜值不说,董小宛的才艺确实值得吹捧。

  关于这个时空的歌舞表演,冯过只见过两个半,董小宛和应素白,甄金莲算那“半”。

  别看甄金莲才十三岁,歌艺居然也不弱,嗓音空灵如山谷翠鸟,高音轻盈跃动,假以时日不逊董小宛多少。不过,小金莲是董小宛从慈幼局带出来的,份属主仆,实为姊妹,与“云想阁”无干,未见得会登台献艺,若是董小宛从良,她也会跟随而去。

  至于应素白,初听不识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此处形容不妥,但于冯过,确是有些这样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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