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番薯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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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郑秋实醒了。

        眼皮沉重得睁不开,脑子也还是懵的。

        但是窜稀之后的感觉却无比真实,肚子还在咕噜噜地叫,屁|眼还是火辣辣的疼。

        浑身酸胀到不行,他揉了揉空瘪瘪的肚子,在心底发出一声喟叹。

        好歹也是有百万粉丝的美食博主,居然因为吃了自己做的甜食窜稀了,这说出来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唉!肚子饿了,起来搞吃。

        郑秋实伸出手在被子里乱摸,想捞出手机看看时间。

        谁知手机没捞出来,倒是摸到一个奇怪的东西。触感像是人的皮肤。

        郑秋实猛地睁眼,对上一张其丑无比的脸。

        那人满脸污垢,头发油腻打结,有长有短,乱糟糟的像鸡窝,长的部分遮住了大半张脸,看不清五官。实话实说,只能勉强看得出是个人。

        还是个男人。

        郑秋实:“啊!妈!呀!”郑秋实立马从床上弹跳起来,环视四周,屋里连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屋顶还是漏光的……

        “……”

        那男人惊慌失措,手指一顿比划,配上他咿咿呀呀却吐不出一个字的嘴巴,郑秋实愈感不妙,他该不会是一个又丑又猥琐的穷哑巴吧!

        我艹!郑秋实拔腿就跑。

        天还刚亮,灰蒙蒙的,茉莉村却已经炸开了锅。

        起因是村里的哑巴凌难捡到的哥儿是个疯子。

        疯哥儿在村子里狂奔,逮着人就开始狂问,这是哪,是什么朝代。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疯子。

        全村人还以为丑穷哑巴凌难走了大运,捡到一个有模有样的哥儿,当天就成了亲,谁知这哥儿却是个疯子,还不是一般的疯。

        不过哑巴配疯子,好像也挺般配。

        郑秋实跑累了、问累了,在小河边一蹲就是一上午。

        他耷拉着脸,撑着下巴,盯着河里面的倒影,有点懵,他理了理思绪。

        他窜了个稀,然后穿越了。穿到一个不存在的朝代,这个朝代里除了有男人、女人,还有哥儿这种性别。哥儿在身体方面要比男子柔弱一些,能生孩子,但生育功能却不如女人,所以哥儿的地位其实很低。

        在村民七七八八的话里,他了解到穿越过来的他昏在山沟里,被村子里的丑哑巴凌难捡回家,当天就成了亲。所以今早上和自己同床的那个男人就是自己的夫郎——凌难,人丑家贫,还是个哑巴。

        郑秋实瞧着水面上他的倒影,五官和现代没什么区别,只是嘴角边多了一颗殷红的痣。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孕痣,用来区分男人和哥儿。什么狗屁!郑秋实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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