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零一十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星期天 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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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躲过酷热,折腾了半天把楼上的电脑搬到了地下室,准备在地下室“躲过一夏成一统”。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院子里的工人搭架子把地下室的采光井用帆布给盖上了。地下室大白天要开灯才能看书写字。乒乓球桌铺上桌布权当写字台。写字台旁边支着我的行军床。

天热了,院子里的蚊子一天比一天多,每次一出去,回来胳膊、腿上就多好几个包,就这样一个多星期,风油精都抹掉了半瓶多。那蚊子跟轰炸机似的,冲着你的耳边嗡嗡嗡就冲了过来。不知道怎么搞了,俺的老皮老肉特招蚊子。昨天晚上12:00多,刚刚有点睡意,被一只蚊子叮醒了,身上奇痒难忍。只好起来打开电灯找了半天,才把它拍死。可是这么一折腾人倒清醒过来了。

往事像一幕幕电影一样的浮现在眼前。在与妻确定关系之前,我曾经交往过几个女孩。中学的时候和同学间也有过朦胧的感觉,那应该只是对异性的好感。那时候年纪太小,太单纯不知道什么叫爱。

第一次与姑娘面对面的接触是在在部队服役期间,那时候的我还很年轻,刚20岁挂零。部队驻扎在某生产建设兵团的一个农场。我的同乡老叶是兵团运输大队的教导员。热心的老叶为我牵线搭桥,介绍他们大队部的一个上海知青与我见面。腼腆的山区小县城来的兵哥哥和一个落落大方的大上海美女自然而然会产生强大的心理差距。尽管姑娘对我有好感,但见面之后就毅然决然地画上了句号。我请老叶转达了我对她的敬意和歉意。后来姑娘被推荐上了大学,回到了大上海。我处理这件事是有理智的。妻的评语是:“还好你醒悟的早,省得祸害了人家上海小囡。”

两年后,退役回家等待安置期间,我的发小、也是战友正中的妻子把她的同事介绍给我认识。正中的妻子是县城教育界一枝花,她的同事文静大方,是中学的图书管理员。她掌管着整座图书馆,博览群书。我打小爱看书,虽然初中没有读完,但我也看过整整一座图书馆的书,也勉强自称“腹有诗书”吧。

有朋友会问:“你说你读过整整一座图书馆的书,吹牛吧?”

告诉你,这是事实,绝非吹牛,还是前面提及的生产建设兵团。我负责团支部的工作,与兵团团部的宣传王干事认识。王干事知道我爱看书,他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保准你喜欢。”

瞌睡虫上来啦,室温也慢慢地降下来。困极了的我迷迷糊糊地合上了双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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