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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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英和林芸林风约好,上午去律师事务所。

        负责民事的张姓律师接待了他们,张律师把他们请进会客室,在认真听取详情后,张律师说:“情况我已经听明白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鉴于林家宁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按法律,你们六位都将作为第二顺继承人,一起来继承她的这套房子。”

        林芸问挂靠在这套房子上的另一张户口怎么办?这事儿林芸不敢怠慢,她怕了林茹了。

        张律师也给出了可行办法,说他们赶上新政策,无房户的户口可以暂存在户籍管理处。

        林芸把林家泰的想法也咨询了律师:“这房子能不能现在不卖,让我们哥哥先住着,等以后,由小辈们再卖行不行?”

        听到这个问题,林英没什么反应。

        林风表情稍有诧异,他没想到林芸会提这事。

        张律师说:“那样的话,恐怕后患无穷,你们六位当中如果有一位不在了,这房子卖的时候就麻烦了,再要等到让小辈们继承,那就更麻烦了,要办理的手续太复杂,你想啊,隔了一代人,这里面要说清楚的关系太多了,所以呢,最佳办法,就是趁你们兄弟姐妹几位都身体健康、头脑清晰,现在就把这房子处理掉。不要再把这事留给下一代人了,那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林芸细心倾听,认真点点头,律师说的有道理,这事儿看来不能拖,在他们几个手里就得赶紧处理掉,她转而叹了叹,看来哥哥的愿望是无法达成了。这是她所担心的,她不知道怎么跟哥哥,毕竟哥哥提出想住这套房子的时候,她是第一个爽快答应的,而且她是很支持哥哥搬回来住的,现在哥哥的方案一这么快就被否了,他一定很失望。

        林风倒放心了,律师的话解了他心中的不安,一会儿他就打电话告诉林茹,这样林茹也不用胡思乱想了。

        林英说:“那这样的话,就按张律师说的办吧,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张律师慧眼,一下就看出了林芸的犹豫,笑了笑说:“至于您刚才说的事,也好解决,不就是叔叔想回来住吗?用卖了这套房子分得的钱再租个房子不就行了吗?租个十几二十年都是没问题的。”

        林风赶紧接话:“张律师说的很对,这事儿不能拖到下一辈人去办,那等于咱们给孩子们留下个特大麻烦啊。”

        律师点头。

        林芸轻叹,没说话。

        林英和林风都看向林芸。

        林芸点点头,“嗯,我也同意张律师的办法。”

        林英客气道:“那,我们就把这事儿拜托给张律师了。”

        张律师也很客气,“您放心吧,我肯定帮你们办好。”

        张律师把之后需要走的流程和各种手续一一向他们详述。

        林英他们认认真真地听了一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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