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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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寿礼。

  九叔生日宴。

  眼下,最主要的两件事。

  孟凡一直觉得,别看师伯德高望重,其实也有自己的性子,比如:

  好面子。

  在原著中。

  咖啡不加糖,硬着头皮喝。

  蛋挞加多糖,甜到齁嗓子照样吃。

  故而这次生日宴,以孟凡为首的晚辈,表现得非常上心,在九叔离开以后,聚在一起商量。

  阿威说要去省城办,但这样太过高调,且路途不便,孟凡提议不如去县城。

  虽然任家镇是十里八乡的中心,论及繁华程度,其实不比县城差太多,但却缺乏一些底蕴。

  像那些擅长各大菜系的师傅们,都常驻县城大酒楼。

  “骑着马,半个时辰就到。”

  秋生估摸了一下,认真道。

  旁边,文才苦着脸:“我不太会骑,上次借了任老爷家的快马,一路颠回义庄,整个人都快散架了……”

  “估计中午从义庄出发,晚上才能赶到酒楼喝口剩汤,舔一舔盘子。”

  看着总是拖后腿的文才,阿威半开玩笑道:“没事,我出钱给你单独置办一桌,你不来,没人动筷子。”

  “真的?”文才跃然。

  “用你的脑袋仔细想想也不可能啊,师父生日,徒弟迟到?”

  看着斗嘴的两人,孟凡心中无奈暗叹,开口道:“还有几天呢,该干什么干什么,阿威。”

  “是,师兄。”

  自从见过孟凡的本事,又跟着得了不少好宝贝,阿威彻底被折服,听到师兄开口,当即不再耍宝,默默等待吩咐。

  “今天衙门没事?去巡街吧。”

  “我这就过去。”

  阿威点头,朝秋生挥了挥手:

  “秋生师兄再见。”

  话落,便转身离开了。

  如此一来,庭院内只剩下文才一个闲人,孟凡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地方,问他累不累,下午太阳挺毒,不如睡个午觉。

  文才欢天喜地去了。

  见师弟这个样子,秋生叹了一声,也不再管,决定打坐修行,能多修一缕是一缕,傍晚时分再去镇上给姑妈看店。

  而主持完“大局”的孟凡,则躺到了藤椅上,捧着《易经》观看。

  自从学会人、地二盘开启之法,能够操控八卦五行以后,《茅山治邪秘本》就不是他终日阅览的书籍了。

  先前一起玩骰子的赌友杨先生没有说错,年轻人确实要多读书,尤其对于一个能够穿越诸天的人而言。

  庭院一派寂静。

  房间内,文才挠了挠出汗的脸颊,翻了个身,发出畅快的呼噜声。

  夕阳西下。

  秋生暂时结束修炼,准备去镇上的胭脂水粉店,孟凡闭目思索,整理着从《易经》上学到,很有可能创造出新技能的路径。

  砰!

  突然,虚掩着的院门被撞开。

  “师兄,大事不好了。”

  一身土黄色警服的阿威冲进来,咋咋呼呼,不知道的人见了,还以为九叔被妖怪抓走了,亟待孟凡去拯救。

  事实上,师伯正在堂屋内祭拜祖师像,默默与之沟通。

  “怎么回事?”

  面对依旧淡定的孟凡,阿威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回答道:

  “省城来了一个特派员,知道咱们任家镇有几十条枪,要收缴,还要把保安队给收编,送到战场上去打仗。”

  阿威从军记?

  这不是扯淡呢!

  “任老爷怎么说,县城那边呢?”

  任家有权势,是扎根此地上百年的大族,随便鼓噪一下,至少能拉出千名青壮。

  再动动关系、花点钱,上百条长枪肯定能搞到,再配上乡下作坊制作的土枪、土炮,还真不一定怕被威胁。

  “县长是自己人,他让保安队不要声张,把枪都藏起来,平时拿着短棍、钢叉巡逻,最多再配几杆鸟枪。”

  “人家都是鸟枪换炮,这什么特派员一来,不对,什么特派员?呸!就是一个土匪,他没事做跑过来,害得我们洋枪换鸟铳!”

  阿威满脸愤愤不平,明显是抗拒当炮灰,而孟凡也能够理解,自己人打自己人,还是为某些人的私利,去了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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