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干掉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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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尔顿性格和自己绰号独狼一样,野性加兽性,关键是一旦老板萨姆林发了话,哪怕是一个眼神,或者多说了次一个对手的名字,他都会豁出命去,耗尽最后一滴血完成,满足主子意愿。

        这个不起眼的教堂,在逍遥他们眼里,连国内破落的客栈、废弃不用的公厕都不如,可在这个国家里,在米尔顿眼里,基本就是最理想的窝点了。

        逍遥靠着那本小书找到的地方,其实早就被米尔顿考虑到了,选择了这个叫做黑暗之光的废旧教堂埋伏,在他心里算是最好的选择了:

        他熟悉这里的地形,包括里面的暗道,另外,几天前他还在这里屠杀几个政府军顽固分子,尸体挂在楼顶的十字架上,烈日暴晒下,臭气熏天。

        这种场景,对于满足彰显他的凶残,更快的干掉让自己刚才输了一局的华夏维和人员,是个不错的选择。

        刚才一战,他分析了下,失败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一条就是那个胖乎乎的小子和别人打发不一样,出枪就致命。

        自己的人枪法也不错啊,如果说找原因,心理素质应该算作一条。

        死气沉沉的四层楼,因为处在道路交通要道上,无数次战斗选在了这里,你来我往的,墙体打成了蜂窝煤形状,楼道里对着从来没有人想过清理的尸体骸骨,东西破旧,给人感觉这里就是一座死亡公寓。

        “爱德华,你知道吗,我一到黑暗之光教堂,心情就舒畅,因为这里有血淋淋的味道,每个地方都有,凡事和我作对的人,都已经在这里寄养灵魂了,现在华夏人来了,让这里的灵魂团队更强大吧。”

        米尔顿快步走到大厅里里,踩着遍地尘土,看着很开心的样子,轻车熟路的找到了正对面靠窗户的两张破椅子,坐了下来,肆无忌惮的说着。

        爱德华走在匪军人群里,矮小的身材,加上岁数大了,走的很慢,可听到米尔顿叫自己名字,三步五步就跑了过来,垂手恭听着这个随时会杀人的头头的吩咐。

        又品味了下司令萨姆林的交代,米尔顿也悟出了一个道理:和华夏维和队员打交道,老办法不行,必须把最狡猾的想法用上,那样才能有胜算。

        “队长,我知道了,让兄弟们一分钟报一次情况!”爱德华听了米尔顿的想法,这个口若悬河的家伙说话说的吐沫星子都蹦到他脸上了,点点滴滴的在脸上很难受,

        这个家伙长年累月不洗脸不洗澡,还净吃人肉兽肉,那口水都是臭烘烘的感觉,可他一动不动,耐心的听完他安排,才退后两步,依然低着头没敢看他的眼睛。

        对于米尔顿来说,知道和正规战队作战的弊端,比如说偷袭,当年他带人围攻非利国临时政府时,因为连带了某超级大国大使馆,被人家50名海军陆战队空降偷袭,十几个兄弟被当场击毙,现在他不会再犯这种低级错误。

        “还不干活?都找死呢。”米尔顿很舒服的把一条腿搭在椅子扶手上,目光阴鸷的看着站在大厅里无所事事的匪军,没好气的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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