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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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皇爷犯了管理上的大错。

他是做主把刘贵妃送给周伯通的,周伯通不要,那么刘贵妃还住在皇宫。

这是事实没错。

那么刘贵妃此时是什么身份呢?是刘贵妃还是周伯通的女人?

周伯通不要,那么刘贵妃就面临着两个归属,第一她是周伯通的弃妇,第二她是刘贵妃。

其实这两个身份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没有本质区别,但从归属性来看,区别大了。

如果是周伯通的弃妇,那么她是属于周伯通的。

如果还是刘贵妃,那么她是属于段皇爷的。

要说女人还真是苦,嫁了男人她就不是她自己了,归属性还要用财物的规则来定论,还真是物化了。

难怪现在有论调,真正的好女人只属于自己。

这不,看看上面的例子,哪个男人都不是好东西,都能够得上一句极端话,男人从来就不是什么好物种。

那么再回过来盘一下,只能说就事论事,不涉及任何尊重与否的问题,不然的话,这种场面,只怕很难承当。

周伯通走了,刘贵妃到底属于谁?

头脑单纯的会认为物归原主,这就好比买东西,人家没货,那么钱是不是还归原有者?不然就是欺诈了。

还是物化了。

但刘贵妃的所为是有违妇道,什么见鬼的妇道,还有违宫规,她要是再回来,能不处理吗?

再说了,就算物归原主,那么段皇爷要进行表态,他把刘贵妃送给周伯通时,那是三头六面都在场的,也就是举行了仪式,有仪式感的。

也就是说,从这一刻起,刘贵妃就是周伯通的女人。

如果要她回归,那么就要再举行一个仪式,哪怕是宣告宫规,去罚她,这也是一种仪式。

偏偏段皇爷没表态,他是爱河中的小青年,看到了鸳鸯锦帕,就一脸厌恶,然后一走了之,不闻不问,死人不管,想到了再说。

这样的话,刘贵妃就是处于三不管地带,幸好她没什么大事,不然的话,也够惨了。

段皇爷在爱情的魔力下转圈圈,转到哪里是哪里,其实也是在爱情的魔力下拆烂污。

搞得虎头蛇尾,豆腐渣工程一枚。

既然是送给周伯通时,举行了仪式,那么就认仪式感,这也是段皇爷的正式表态。

周伯通不要,那么刘贵妃就是周伯通的弃妇,弃妇也是朋友妻,那么以贵妃的规制来照顾供养,那也是朋友之义,这也说得过去。

至于刘贵妃生下孩儿,那就是段皇爷在养周伯通的妻儿。

朋友不是有通财之谊吗?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段皇爷在帮着养周伯通的妻儿,他也就是实际监护人,那么小孩有什么头痛脑热的,自然要找他。

这不是感情,而是责任。

如果这孩子是尽力了但救不活,那段皇爷没有责任,可他是见死不救,还在发恋爱中的小孩子脾气,在撒娇。

那他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不说,在法律上,他此行其实是形同帮凶,那么瑛姑找他报仇,也是应当的。

瑛姑并没有找错人。

那是黄蓉在偏袒段皇爷,她的心一直就是偏的,从这里就可见一斑。

瑛姑没有错,只是她生在宋朝,如果是现代的话,-就不会孤立无援,连黄蓉也落井下石。最起码现代法律可以支持她。

法律没有先进到宋代,事情倒是超前发生了。

那么免不了孤寂。

段皇爷在这件事犯的是管理上的授意不明,然后法律上责任不清,权力的运用上是标识含混,他都没有很恰当地运用权力。

作为一个管理者,他是失败的,也是难辞其咎。

可是法律和人性总会产生悖论,段皇爷难道不是好人?

他是忍辱在养刘贵妃母子,养了三四年,那是极其不容易的。

如果没有他罩着,刘贵妃就在三不管地带,那是处境极为艰难的。

当然也可以说,为什么不放刘贵妃出去,既然她后来都可以独自生活那么多年,那么怎么也给一个机会让她当单身母亲,独自抚养孩儿?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孩子的监护人就是瑛姑,而非段皇爷,他就不用背那么多包袱了。

看来段皇爷心里,还是把刘贵妃当作是他的贵妃,他都没意识到其实已经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刘贵妃就算是弃妇,她也是周伯通的弃妇,而不是他的。

责任虽然清晰了,可是要罚这么一个人,还真的下不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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