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打不过怎么办?-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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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副模样崔氏简直喜爱到骨头缝隙里去了,迫不及待地找来一个束发金环把云初的头发束起来,又在束发金环上加上了一个红色绒球,在她看来,这个模样的郎君,才真正称得上是美人如玉。

 别看大唐武风强悍,对于明眸皓齿的美男子同样没有什么抵抗之力。也是,胸口有鼓鼓的胸肌,肚子上十几块腹肌的猛男看惯了,总要找几个类似“二刈子”的男人来换换口味。

 等云初从圆凳上站起来的时候,一个娇娇弱弱的富家娇公子就出现在了崔氏的面前。

 就在崔氏含着眼泪,用簪子将几根不听话的头发挑顺之后,就听云初道。

 “我这个模样,应该经不起武人一拳吧?”

 “郎君净瞎说,您这般模样,那个失心疯的会拿拳头对付您呢。”

 云初抓抓发痒的耳朵又道:“你说我这副模样去拜访人家,人家会不会认为是一个娈童主动送上门来了?”

 “呸呸呸,郎君瞎说,那些腌臜东西怎么配跟郎君相提并论?”“最好不要挨打,要不然我想了半夜的想法就白费了。”

 “郎君今天要去拜访谁?”

 “我的老领导雁门侯梁建方。”

 “呀,原来是去拜访梁武侯啊,郎君为何昨日不说,妾身也好准备礼物。”

 云初摇摇头道:“不用带别的礼物,只需要把你亲自从酒里蒸出来的酒精给我装上一壶就成了。”

 “郎君要给人看病?”

 “别问了,去装吧,记得把盖子重新封好,要不然那东西自己会跑。”

 酒壶拿来了,云初轻轻抿了一口,一股浓烈的酒味就直冲脑门,在脑门里转了三个圈之后,在飞流直下,如同一道火流一般直冲胃袋。

 两坨嫣红浮上云初面颊,这让本来娇弱的他,显得更加地姹紫嫣红。

 眼看着天亮了,云初没有去马棚里找枣红马,估计自己这副模样枣红马会不喜欢,今天出行,自然是要坐车。

 当云初拿着一卷书,提着一个酒壶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云家所有的仆人都呆滞住了。

 就连一向自诩见过世面的九肥,也愣了好一阵子才挑起大拇指道:“郎君真正好颜色。”

 “闭上你的臭嘴,好好赶车,目标雁门侯府!”

 云初上了马车,就再也没有打开过窗帘,免得晋昌坊的百姓看到,以为自己真的变成了一个“二刈子”。

 雁门侯府在通化坊,距离皇城很近,算是距离皇城第二近的地方,就像他的武功一样,他排不到第一近的那几个坊市。

 云初抵达通化坊雁门侯府的时候,那里已经站立着一个修长的身影。

 走近一看,却发现是狄仁杰。

 这个发现让云初心里暖暖的,当下决定,如果自己真的需要朋友的话,这个家伙可以排在第一位。

 “云兄,某家昨日胆怯了,甚是羞愧,回去思量了一夜,决定与贤弟一起闯一闯雁门侯这个虎穴。”

 看到云家的马车,狄仁杰就迫不及待地上前,掀起门帘,准备拉云初下来,一起闯龙潭虎穴。

 等到云初从马车上下来,狄仁杰看清楚了云初的模样,如同触电一般,猛地松开云初的手,颤抖地道:“你是谁?”

 云初抖一抖雪白的袍袖,笑呵呵地对狄仁杰道:“我这般模样,雁门侯会不会上来就一拳打死我?”

 “你为何会是这般模样?”

 云初抬手理一理自己有些不妥的袍袖,对狄仁杰道:“我想过了,论武功,根本就打不过雁门侯,连防御的本事都没有,跟可以手撕虎豹熊罴的雁门侯比起来,会武功的只会被殴打得更加凄惨,这一点,从国子监被打伤的那六位的伤势就能看出来。

 武功越强,就被殴打得越惨,武功最高的那个手脚都被打断了,一身的武功算是废了。不会武功的老博士,仅仅被人家给丢出来,只有几处跌伤。

 既然雁门侯将殴打教书先生,当成一种反抗的手段,那么,不论是谁,都躲不过这顿殴打。

 为了少挨揍,或者不挨揍,我只好尽量的让自己显得弱小一些。

 你说,就我现在表现出来的身板,雁门侯会不会觉得我不堪一击,继而只把我丢出府门?”

 “那也不能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吧,天啊,你脸上竟然涂抹了胭脂?

 老天爷啊,你还把嘴唇弄红了,口媒子那是男人该用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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