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永嘉大话衍农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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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辅良接着说:“秦国经过商鞅变法,使重农抑商政策形成,秦统一后,继续奉行重本抑末政策。

    法律规定的市籍政策,就是产生于秦,沿用于汉。

    重农抑商是从前汉大力推行并使之法律化的。

    首先,大力推行抑商政策和贱商措施,表现之一,宣扬‘商业害国论’。

    一些思想家继承了春秋战国以来‘事末作’则‘国贫’的理论,并进一步宣扬之,全盘否定商业。

    表现之二,贬低商人地位,并加以各种形式的人身侮辱。

    除了继续实行秦朝的七科谪戍和市籍制度外,还用了一些侮辱性的办法来贬抑商人,将商人及其子孙拒之于当政者之外。

    表现之三,经济上抑商。

    一是对商人‘重租税以困辱之’;

    二是颁布经济法令,对利润丰厚的盐、铁行业实行官营垄断的‘禁榷’制度,从商富大贾手中夺回盐铁和贸易的控制权,挤兑缩减商人的经营范围。

    三是剥夺商人对土地的占有权。汉武帝规定,‘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僮’。

    那么接下来我们再分析一下,当政者为什么要重农抑商,这样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重农抑商政策的出现,首先是由经济原因决定的。

    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经济的主要部门是农业。

    农业是决定性的生产部门,提供给人们是了基本的生活资料,农业生产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

    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农业当作根本性的大事来抓,采取一系列督促、鼓励、组织农业生产的措施,在国家经济政策上向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方向上倾斜。

    其次是由政治原因决定的。

    通过发展农业,朝庭可以征收稳定的土地税来保证财政收入;

    另外还可以牢牢地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使人民安居乐业,人丁兴旺,使国库粮仓充盈,既可内无粮荒、动乱之虞,也可外无侵扰之虑,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而工商业不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并且日益发展的工商业与农业争夺劳动力,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会出现影响农业生产甚至危及政权统治等社会问题。

    再次是文化方面的原因,就是‘义利之辨’、‘重义轻利’观念为代表的伦理思想。

    义者,宜也。农为国家之大利,为国家之最适宜者,故亦为国家之大义。

    重农即国家‘重义’也。商为私人之利,为国家之害。抑商乃国家之‘轻利’也。

    农、商的这种利、害属性是中国特殊的社会性质、文明模式所决定的。

    这种利害,不光是经济之利害,亦有伦理之利害。

    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曰:‘何必曰利,惟有仁义而已矣。’

    两圣之言为中国传统文化定下了基调。

    从此以后,‘义利之辩’、‘重义轻利’成了中国伦理思想的铁则。

    圣言即理,圣言即法,这一伦理观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的经济生活,深重地影响了中国的法律法令。

    这种政策对后世的影响是两方面的。

    一方面,重农抑商政策在初期对当时农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新兴地主阶级政权起了积极作用。

    例如商鞅变法,实行重农抑商政策,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从而促进了秦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

    前汉初期实行的一系列重农抑商政策为大汉的稳定和强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等等。

    另一方面,重农抑商政策也导致地主官僚不断兼并土地,使土地高度集中,农民破产流亡,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激化了阶级矛盾,造成农民造反作乱不断爆发。

    地主官僚集团也因疯狂兼并土地而更加腐败,导致王朝更迭。

    秦朝的灭亡、前汉的颠覆,就是我们眼前活生生的例证。

    那么,目前我们又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境地呢?

    就我们大汉而言,前汉之初之所以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有其不得已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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