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串教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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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沫仔细回想着她在业余时间看到过的很多案例,这些有发生在国外的,但也有小部分是本国内的,连环杀手,心理变态这些概念,还是举个例子来说明更容易让外行人接受一点:“过去我们办案,如果碰到一个受害者身上被捅了好几十刀,血肉模糊,我们可以去寻找与受害者有仇怨的人,被抛弃的前爱人,闹崩了的合作伙伴,或者积怨已久的某亲属,但是现在,也许不过是他走在大街上碰到个心怀不满处于崩溃边缘的陌生人,成为那颗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犯罪动机变得不再明确,或者哪怕有,也不是摆在明面上可见的,我们需要寻找的东西,变得虚无,变得不可琢磨。”

    “早在一百多年前,意大利的一位物理学家,将犯罪区分为五大类:天性使然犯罪;精神疾病导致的犯罪;激情犯罪;习惯犯罪;偶然犯罪;换句话说,有些人天生据有犯罪基因,有些人是受后天环境影响。西方国家进入发达的阶段提前于我们,人们的精神需求释放得更彻底,暴力犯罪屡见不鲜,但即便如此,他们真正意义上将犯罪心理的一套理论总结归纳再运用于实践,也不过比我们早上三十多年。大抵上,人们不愿意相信,真的有人对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做出残忍的事。”

    “事实却是,人的性格和特点,远远要胜过表现出来的精神疾病的诊断,我们永远也无法证明,一名犯罪到底是天性如此,还是后天环境影响,亦或两者皆有。”

    “在我们这里,犯罪的类型可能还要相较于西方国家更简单一些,首先我们人口单一,几乎全是黄种人,不存在种族歧视的问题,其次贫富差距肯定存在,却也没有严重到像许多欧美国家那样,仇富心理普遍存在,得益于我们整个民族都相对平和,骨子里没有多少好战基因,大多数人还是选择老实工作,养家糊口。大多数的罪案仍然可以用老办法还侦破。”

    “犯罪心理学研究解决的,就是剩下的极少数情况。没有动机,作案手段残忍暴力,连环凶杀,这种时候我们就要问另外几个问题了:发生了什么,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人物有什么共性,为什么会发生,这三个问题如果找到答案,通常就能引领我们到最终结果:是谁做的。”

    “犯罪心理学在处理案件时与传统刑侦手段的根本区别就是:传统刑侦手段需要弄清的是凶手为什么要杀人,而犯罪心理学要弄清的却是凶手为什么要这样杀人,他做的每一个动作,都有什么意义,他经历了什么,让他成为今天这样的杀人犯。”

    “想一想以前著名的悬案。比如y市连环杀人案,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在y市先后有11名女性惨遭入室杀害,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啊侵害。凶手专挑年轻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极具隐蔽性,这起案件为何时隔多年,才在前不久终于侦破?原因有很多,当年的警方刑侦技术手段落后算一种,但更重要的是,传统意义上的办案方式在本案中起不到什么作用。凶手与死者没有直接联系,除了暴力与性的需要,他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作案动机,十多年找不到,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恐慌,绝大多数原因就是当年没有犯罪心理学。”

    “再比如香港著名的雨夜屠夫案。杀人碎尸,极度凶残,如果不是凶手过于自信,将犯罪过程中拍摄的照片拿去照相馆冲印,让店员发现后报警,警方且找不住他,要知道,当时他已经杀了四个人,可是直到他落网,警方才从他家里的录像带中发现其他几人的埋尸地点。如果没有这次意外,天知道他要杀害多少人才会被发现。凶手是出租车司机,死者都是夜归的女性,谁在深夜归家时,会怀疑为自己开车的司机有问题?凶手在被捕后自己交待,他童年不幸,与家人关系冷漠。”

    “这两起是侦破了的,我们再看一看到现在还悬着的,比如南大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案发地点离这里不远,受害人为南大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发后,大规模搜查持续很久,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21年了,还没有找到凶手,以后这起案件能破,只能靠运气了。一个正常人,有那么好的心理素质将人切成2000片以上吗?此案的凶手一定是位严重的心理异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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