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六章 《儿童保护法》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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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儿童保护法的颁布又不出意外地引起了大讨论。自从上次朝廷将君为臣纲和父为子纲改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后,大明人已经受到了很大的触动。而现在儿童保护法竟然规定父母惩罚孩子失手导致孩子死亡都要判处十年劳役,就让很多人都坐不住了,自己的孩子不是想打就打吗?

    再说溺毙女婴之事,很多人认为自已生了又养不起,为了免得孩子跟着受苦,在刚刚出生灵智未开之时让她安然离开这个世界,又有什么问题呢?

    这些想法都被刊登在报纸上,而朱由校以啸启先生的名义写了一篇章,对这些观点进行了批驳:孩子并不是父母的财物,我相信每一个正常的大明人都会认识到这一点。孩子是父母生命的继续,他们是有灵魂的,有想法的,和你一样是人,并不是象牛马一样任你役使的,可以随便屠杀的。

    有些人说生了养不起,所以溺毙女婴。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别扭呢。是男婴就养得起了,女婴比男婴吃得多还是穿得多?现在养一个孩子,一年也不过就是两石米几尺布,这点东西都拿不出来你就不要生呀?她又没有要你们把她生出来。退一步说,没有养活能力你移民呀,大量的空地没人种,只要你去就可以得到五十亩地甚至更多,你为什么不去?再退一步说,没有养活能力你送到育婴堂呀,又不会收你的钱。

    我们对生命应该要有足够的敬畏,当你准备溺毙一个女婴时,想一想,如果被溺毙的是自己,你自己会如何去想。孟子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你如此恶毒地毁灭一个生命,你的恻隐之心在哪里?你还能算一个人吗?生命是上天给予的,那么也只有上天才能将它拿走。

    我们的思想要改变了,原来说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已经成了过去,现在朝廷要开始管你的家务事了。大明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如果家庭健康,那么大明当然也健康。如果家庭里出现了问题,那么大明当然也会出现问题。儿童保护法里面一句话说得非常好,大明所有婴儿出生后,其生命权便立即受到大明皇帝的保护。你们无缘无故地杀死刚出生的婴儿,皇帝便可以依据法律让你去服劳役甚至处死你。我觉得这是最公平合理的方法。最后我要说,如何建立健康正常的上下代关系,真的值得每一个大明人来思考了。

    观念的改变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朱由校知道这一点,所以他要先用法律的方式强迫一些人接受某些观念,他实在等不了几十年上百年,来改变一些人漠视生命的观念。不过现在的大明可以说是开国以来最好的时代,除了云贵两省外,其它各省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即使是在云贵两省,也只有那些不服王化,不愿意下山的少数民族没有解决,对于这一点,朱由校也只能表示没有办法,而大明的官吏则觉得,他们不愿意下山才好呢,下山了吃饱了又造反怎么办。

    法律既然颁布,那么对于法院来说,明年将会是艰难的一年。大量的案件将会被堆积到法院的案头,法官们又将收到大量的嘘声。而农业部的官员会稍微松了一口气,因为很快会有大量的劳力进入到各地的劳改场,这就使得农业部的开荒任务能够尽快完成了。

    报纸上的争论一如既往地进行着,更多的官员开始在上面发表自己对儿童保护法的看法。杨涟便是以农业部尚书的身份说道:“天启二年时,整个大明有耕地九万万多亩,而当时全国人口总数为九千八百万人。到天启九年,大明内地耕地已经超过了十万万亩,而海外耕地也已经达到了八千六百万亩。这些增加的耕地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比如制造更好的工具,买来更多的牛马来协助耕种,推广农业新技术,但这些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产生很大的效果,所以归根结底,还是要有更多的人来耕种才行。杀害一个儿童,我大明便在十多年后少了一个壮劳力,杀害一个女婴,我大明便在十多年后少了一个或者多个儿童。我不从道德和法律方面来谴责这种行为,我仅仅从大明的农业发展,从每个人都需要的粮食生产方面来看待这件事,都可以断言,伤害儿童便是对整个大明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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