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是时候开始征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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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殿有了,祭司有了,传教的人有了,就连宗教部队都有了。 更新最快

    接下来那就是开始征服了。

    征服,征服,征服这片土地,征服所有的地精,征服所有的种族!

    这帮地精实力强悍之后,也开始变得信心满满的啊。

    征服!征服!征服!征服!

    有人有力量,自然就是征服了,这是必须的啊。在这种蛮荒的部落,征服起来那也是相当的容易的,这些部落很多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呢,别说文字了,就连结成记事这种低级的文化都还没有呢,至于那所谓的生产力嘛,生产力更是低下,跟没有差不多,有些更是连部落更是连生产力是什么都还没有呢,这个时代的地精简直比华夏远古时代还要落后,不过也正是这样才是发展信徒的好机会啊。

    史莱克横空出世,简直就跟上帝一个级别的了,不,史莱克的地位比上帝还要高大上呢,毕竟这些地精可不知道上帝是什么啊!

    这是一个传播史莱克信仰的好机会,是发展史莱克信徒的好机会,至于你要问史莱克信仰是什么,不好意思,连史莱克自己都还在琢磨着呢。

    反正信仰史莱克就是对的了。

    最后还是李少龙给史莱克提了个醒,于是乎就出现了《史莱克圣经》,《史莱克圣经》就是改编自《圣经》《可兰经》之类的,就是把里面的故事的主人公,也就是传播福音的家伙变成了史莱克了,至于那些最先的信徒,自然给了那些最先信奉史莱克的地精了。

    一时间,这史莱克教竟然有了自己的经典和自己的教义都有了,不过这还是一神论宗教,但是比任何的邪教传播要快啊。

    史莱克部落现在的人太少了,实在是太少了,史莱克的野心相当的大,非常的大,所以想要大量大量的信徒只能通过征服啊,这点耶稣佬的十字军东征是差不多的。在古时候,耶稣教会相当的强悍,凡是不信仰他们的都被弄死了。

    现在史莱克做的,估计也是差不多的。

    一手屠刀一手《史莱克圣经》,看你是喜欢屠刀还是喜欢《史莱克圣经》,只要不傻的地精都明白,屠刀是万万不能喜欢的啊。不管是在任何世界,命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

    征服,就从四周围的部落开始征服,在史莱克部落的四周围有着许多的部落的,什么阿玛尼部落啊,日光部落啊,喜多部落啊,古三部落啊。

    总之,这些部落是一个比一个强悍,一个人数不一个多啊。

    这正是史莱克所希望的,他要征服这些部落,将这些部落一个个征服了。

    喜多喜部落是一个三万人的地精部落,部落里面的勇士相当的多,据说是这一带的霸主,然而这个部落在一天之内,全都被征服了。

    几名身材巨大无比的地精冲进了喜多喜部落,如入无人之境。一冲进去就直接把部落的高层给干掉了,什么大酋长小酋长的,全都被弄死了,然后史莱克再带一大群的人冲来,直接把不服的杀死,顺利的接收了喜多喜部落。

    玛多马拉部落是一个十万人的地精部落,已经开始有些向王国阶段过渡了,据说一些家伙已经准备着成立个地精王国了,不过这个地精准王国的高层在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然后很快的就被史莱克部落给征服……

    然后又用了好几天的时间,将四周围的部落收服。

    孙小圣和牛小魔再征服的过程之中相当的郁闷啊,为啥郁闷?因为他们他们很多时候被当成了先锋了,一些地精数量比较大,又开始有了自己的文明的部落一般不容易臣服的,这就需要孙小圣和牛小魔出手了,两个半神巅峰的高手一出手,这个世界还有办不到的事情么?

    所以,几天的时间不到,史莱克部落竟然成为了一个足足有百万地精的部落,部落战士足足有十万地精。这样的部落自称为王都是可以的了,当然,身为史莱克大部落的史莱克,自然地位比任何的王要强悍的多了。

    还好史莱克没有拿那些现代化的武器来武装这十万士兵,要不然整个地精世界早就被收归史莱克部落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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