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小舅和阿齐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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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间中不只有小舅,还有阿齐兹,当然伊莎贝尔也坐在沙发里喝着红酒。

    “什么酒?”

    “我去买茅台,但是这里的馆子竟然敢给我拿假的。不过运气不错,弄到了一瓶有年头的汾酒,要不要试试看?”

    “嗯,竟然还能弄到小酸笋,这个当下酒菜很不错,满上吧。”

    邢杰直接一口就咬掉了瓶塞子,喝白的就不用那么多的穷讲究。当初在部队里,用搪瓷缸子不是喝着也挺爽?

    “也给我弄上点。”

    “自己拿杯子去。”

    火辣辣的酒液顺着食道就冲进了胃中,然后就像是一团火,腾的就烧了起来。

    “好酒,很久没有喝过这样的酒了。”

    小舅一改平时那种浪荡子的样子,而是蹲在了凳子之上,眼睛中凶光赫赫。这样的动作让阿齐兹和伊莎贝尔很是吃惊,因为梧从来都是那种即便是喝的烂醉,也是要保持所谓潇洒风度的人,像这种凶相毕露的表情已经是相当长时间没有见到了。

    但是邢杰却笑了,这个样子才是他记忆里那个霸气绝伦,天下英雄都不放在眼里的小舅。而那个毛岛之上的小舅,以及魔术手小舅虽然都是同一个人,但是就像是一把利刃被收在了剑鞘之中。虽然沉稳无比,但是就像是带了一副面具,让邢杰觉得隔得太远了,远到连亲情都很模糊了。

    “小杰,你现在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这一年来,你的进步小舅都看着,都为你感到高兴。小舅也该把以前的事情告诉你,没别的要求,只是希望你听完这个故事之后,不要看不起我。”

    邢杰一听,刚要说什么,却被小舅挥手间打断了。而伊莎贝尔也是张了张嘴,就被小舅用凶狠的目光给瞪了回去。

    其实,小舅是个懦夫,已经丧失了再次面对失败的勇气!

    一开口,就宛若晴天霹雳,差点把邢杰都给震傻了。

    十年前,墨西哥,塔瓦斯科州。

    刚刚成为队伍正式成员的刘凤梧和阿齐兹在队长的带领下,来到这里对奥尔梅克文化遗址。

    目的很简单,就是对遗址进行新一轮的挖掘。

    虽然这里已经被挖掘过无数次,重大的历史遗迹早已经公布于世。更不用说大名鼎鼎的玛雅文明,它的存在让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被考古学家用那小铲子给挖了一遍。

    不过新人即意味着菜鸟,一心想要一鸣惊人是每一个新人的通病。

    而队长的这一种策略也算得上是对新人的磨练,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那些新加入队伍的菜鸟们搞明白一件事。

    那就是真正的考古是非常非常无聊,辛苦,即便是付出很多,但是也有可能一无所获的工作。

    这是考验一名新人的必要过程,也是所有老人最喜欢看得事情。他们觉得,每一次看到一个菜鸟被这种毫无异议的挖土折磨的死去活来是一件非常,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这一点和部队里老兵对新兵的方法基本上没啥区别。

    但是这一年的新手好像有那么一点不同。不少退下来的老手们回忆当初的情景时都会说上这样一句话,哦,法克。梧和阿齐兹就是两个混蛋!不过也是两个胆大包天的混蛋!再看到他们,老子一定会用枪把他们两个人的鸟给崩下来!

    新人行动第三天。小舅和阿齐兹就已经忍受不了了。觉得自己再这样下去,要么当逃兵,要么还是老老实实的换个工作吧。不过经历了那么多才得到这次机会,就这样放弃掉,实在是太过于可惜了。

    那么该怎么干,其实很简单。新人吗,都有一股子狠劲,长期被老人嘲笑已经快让小舅和阿齐兹给憋疯了。

    两个人跑了,当然不是逃跑,而是带着工具,准备前往墨西哥中部的一处深山之中。因为在那一代,流传着神战的故事。在当地部落的祭祀口中,长达两千六百字的故事已经把所有细节都告诉给了大家。

    只要刨除那些华丽的装饰性词语就能知道一件事,有两个部落原本亲如兄弟。后来一个部落发现了一种XX力量,只要把另外一个部落的人做成祭品就能获得这份力量。只要有了这个,就能征服整片大地。剩下的就不用说了,老掉牙的故事。部落有人没死,后来报仇,灭掉邪神,毁掉神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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