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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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华,你下首歌,想跟杜雪岚合作?”

    关于《眉飞色舞》的合作谈判才刚刚展开,徐正华就忽然接到了何建良打来的电话——而且时间掐的特别好,一点整,徐正华正好会回到宿舍的时候。

    只因为杜雪岚的管理人,是何建良在小岛唱片的头号大敌。

    这帮人,内斗技能真都是点满了的。

    撒谎毫无意义,徐正华坦率承认,“是啊,我觉得那首歌会比较适合雪岚。”

    “其她人不行吗?公司里还有几个女歌手,实力也都是有的,虽然没有杜雪岚红,但小菁跟你合作之前,不也是什么都没有?现在又如何?所以对你来说,这是无所谓的不是吗?实在不行,你相中谁了,我去把她签过来!”

    他态度诚恳。

    语调甚至微微的带了一丝谦卑。

    “只是刚开始谈而已,还不一定谈得成谈不成,我目前是觉得雪岚比较合适这首歌罢了,何总,你没必要那么紧张吧?”

    “我跟他不和,你知道的。”

    忽然就语调低沉起来,似乎隐含威胁了?

    呵!

    “我说过,只是刚开始谈!”

    徐正华语调随意,“何总,你明白我的,我这个人……比较任性。”

    电话那头,何建良沉默片刻,说:“小菁的专辑,你会参与吗?我记得你们关系很好,当初她跟你站到同一阵线,来威胁我来着,当然,你们成功了!所以,你会给她写新歌的,对吗?”

    尼玛,变得真快!

    果然态度也没有多么坚决!

    所以碰了一下就马上缩回去了,马上无缝衔接开始打人情牌了?

    本来就是如此,创作人虽然大多都会习惯于跟某一个或某几个歌手常年合作,但理论上来讲,只要是没签相关的长期合作协议,那么,没有人能够限制一个创作者下首歌跟谁合作。

    “当然!小菁是我朋友,好朋友!”

    徐正华刻意在那个“好”字上强调了一下重音,“但专辑还早,接下来我想再给她做一首单曲。”

    电话那头,何建良似乎是松了口气的样子。

    声音里开始带笑意了,“那太好了,那我可就等你的新歌了。”

    “没问题!对了,何总!据我的经纪人管姐回来跟我说,刘总刚见到她的时候,态度可不是多好!管姐甚至说,这很可能就是暂时没谈成的关键原因!可见你最近是没少给人家气受啊!你何总是痛快了,我这可是跟着你吃了挂落啊!得算你欠我一瓶酒了!”

    何建良哈哈大笑,异常爽朗,“没问题!我欠你的!”

    …………

    关于《眉飞色舞》的谈判,并不算顺利。

    管玉兰代表徐正华,陈邦道代表杜雪岚,一起去见杜雪岚在小岛唱片的管理人——那位与何建良相当不和睦的刘总。

    对于两人要合作徐正华的下首作品,那位刘总没有丝毫异议。

    《短发》正在越来越红,何建良正在越来越得意,他都看在眼里,他巴不得徐正华愿意跟自己管理之下的艺人合作。

    对于《眉飞色舞》这样一首舞曲,他也同样没有什么异议。

    杜雪岚签在小岛唱片的合约,只剩最后一张新歌加精选,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把这张王牌尽量的留在小岛唱片,才是第一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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