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在水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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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什么心事呢?有,确实是有一件绝对不能在第三者面前说出口的心病。此心病只能在醉酒之后或睡梦之中方才能出口,在一个清醒者面前,即便你拿性命相搏,要叫他说出也是不可能的。不过,这里我还是挺佩服他那超乎常人的勇气。他想了许久之后,竟然毫无保留地对一个向他求爱的姑娘“全盘托出”,又毫无隐瞒地记在日记本上交给我看。我认为,他的此番作为,并不像他说的是那么坏,那么丑,而更显露出他那非同一般的忠厚、诚实、坦荡、敢作敢为的男子汉胸襟。他真乃是一个不简单的奇人也!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我们还是打点起全副精神来认真地看他的回信吧:

        妹妹,亲爱的妹妹:

        这是我最后一次发自内心、无限深情地呼唤了!

        对这个尊贵的称呼,我实在是遗憾万分,惭愧的要死。因为,我曾经做了一件难言的违心错事。以前,虽然常耿耿于怀,但并不觉得什么。自从接到你的信,不知怎么搞的,总觉着实在对不起你的信任和纯真。它使我在你面前矮了半截,实在不敢与你相提并论。

        你要充当我的那位“花中丽人”,以你才德,实是绰绰有余,是我求之不得之美事;但你要我充当“三白”这个角色,却实在是相去甚远。一者他是封建社会的知名文人,其文学造诣、绘画技能等都非常出色,我怎敢与其相比?即使在这方面能抵其之万一,我也不能配上你。因为,我曾做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丑事,本是不能说出口的,可在你面前,我却不能再隐藏心中。我要鼓起所有勇气,把它倾倒出来,告白你知。

        我从学校毕业时,年方十七,对社会生活经验不足,逢事必以自己的好奇心而定。父亲要我学医,自然是慨然从之,便上了卫校,学习两年。回家之后,父母便提出要给我说个亲事。当时,我想此乃是人之常情,若做一个人,这等事情是谁也避免不了的。便像一个木偶似地跟上媒人王伯,上了一回她家,见对方年龄差不多,人也长得清俊,未谈一言便糊里糊涂答应下来。此后便定了婚,按乡土风俗来说,亲事便有了七分成功。后来,由于年龄的增长,见识的增多,我老觉着在这方面失去了一个人应有的自由抉择权,自己的命运倒被别人主宰,心中不免就有些悔恨、懊恼。再者,对于她,虽说只见了那一次面,没有说上完整的一句话,但我却隐隐感觉到她对我怀有一种说不明白的复杂感情,有时来我家要穿的,总是给人种种难堪。我虽隐忍不言,但在心目中便更强烈地产生了想脱离那种关系的念头。当我把此话约略与家人提了提,便遭到一连串反对,说我是吃昏了头,为不让我今后“后悔”,便召开评判大会,全面进攻,把我驳得面红耳赤,无言以对------

        对于我的婚事,我曾有过这样的设想:我和她纯是一种路人关系,根本不会有那至高无上、纯洁神圣而不可亵渎的爱情。与其分手,我一点都不会放在心上。若要满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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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条件,此只能占我五分钟考虑时间,并没多少难处。可你不知道,就在前年春上,发生了一件使人终生难忘的意外事,其经过是这样的:

        自卫校毕业后,父亲便让我结合所学知识,来个临症实习,以提高自己的技艺——说实在的,我正需要这个机会,自然很高兴地应承下来。对那些近门处的熟病人,父亲就全让我去诊断,就连用药打针,都是由我自行做主,其目的就是教我遇病自做主张,灵活运用理论知识,少有依赖思想。我呢?确也使出七脚六手,不知是人家卫校老师教得好,还是自己运气好,侥幸没有遇到复杂病症,凡是经我诊治的病人,十有八九能很快痊愈,他们都夸我用药灵验。这样一来,要是父亲外出,一般病症都是我给治疗,可谁知差错便出在这里——三月的一天,桃花盛开,燕子北归,我无事可做,便顺手拿上画夹,来到小河边,想勾一点新春景色。当我像猎人一样四处张望之时,对岸忽然传来了歌声,伴着小河那节奏明快的淙淙流淌声,非常悦耳动听。是谁在唱歌?我有点惊奇,便不由自主地循声望去:但见在那片桃林中有一个挖野菜的女子,边挖边唱。她身穿藏蓝色西服,烫发头,身段苗条,娇艳中透着朴素大雅,还有那天生的夜莺娇嗓,给人带来一种特殊的美感。我抬头向四周望了望,没有找出一个满意的目标,便隐身在柳树后面,专心知至地画起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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