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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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今天是我在新宿舍里住下的第一天,感觉还蛮不错的。

        当然,主要是离开了那个让我看着就烦的地方。

        这没什么不好,虽然大学只有一次换宿舍的机会。说是这么说的,但我本来也没有打算久呆。

        这个学校挺好的,这个专业也挺好的,但是我志不在此。

        我想要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我只是知道不是这些。

        可能这些是其他人梦寐以求的东西,我应该珍惜。但是蜜桃和砒  霜没人分的清楚究竟是什么。

        我只是不想继续躺着、每天躺着、躺着磋磨掉自己。

        他们多说大专是来养老的,我觉得吧——此言得之。

        就我目前的感觉来看,我确实是来混日子的。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我真心觉得对不起我那学费的六千块钱。

        其他的倒也没有什么,反正人生不就是这么个东西么。

        只是浪费的不是我自己的东西,是我家长的我会愧疚  ,良心会有些不安。虽然我可能没有那玩意儿,但是现在我是有的。

        浑浑噩噩、一事无成、混吃等死。

        真废啊!

        这个学校里有很多这样的人,在这里你不会觉得不安,因为和你一样的人是大多数。

        在这里,我也会觉得不安,因为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会在五六点起床。

        只有在清晨看见实验楼亮着灯的时候,我才会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这里是一所大学。

        但是太少了——孤灯难安啊!

        离开了他们我也没有去到一个全员学习的宿舍,但是至少他们不干扰其他人。

        你是学习也好、玩游戏也罢,他们不关心,床帘一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

        即使有些人会玩游戏到半夜,但是他们总会在十点半关灯。

        这是对宿舍每一个人的尊重,而不是对某一个人的尊重。

        鄙人不才,真心觉得这里面的差别很大。

        往小的方面说是这样,往大的方面说就是决策。他们那样的人,我希望永远不要有出头的机会。

        纵情纵义,这没什么不好,但是关乎众生的事情,理性是最好的。

        中庸也是必要的。

        他们没有这些才能,所以我不后悔离开。

        即使多年以后,蓦然回首,我发现自己是错的,我也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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