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一章、风雨不阻苦练枪,舍本逐末遵旧制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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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熹平四年(公元175年),春三月,先前灵帝诏令诸儒续写《东观汉记》,校正《五经》文字,博士蔡邕会同一干博学之士,历时五年,终是校书完毕,蔡邕因功升任议郎。

    随后,灵帝为昭显功劳,又命议郎蔡邕以古文、篆、隶三体,将校正过的《五经》刻于石碑上,立于太学门外,供后儒晚学研习《五经》,后世儒学《五经》都以此作为标准,时人称之为“熹平石经”。

    石碑初立于太学门外之时,天下儒生名士为之一惊,纷纷前往洛阳太学门外一睹为快,临摹抄写者不计其数,每日车马不下千余辆,填满大街小巷。一时间,京城士子儒生蜂拥聚集,皆以为灵帝刻印石经,乃儒学再兴之兆,无不喜出望外,对宦官的斥责之声又是高涨起来。

    东汉中后期,政治混乱,朝政昏暗,皇权旁落,外戚与宦官交替专权,其兄弟子侄、姻亲故旧遍布州郡,荼毒百姓;与此同时,地方世家豪强势力急剧增长,敛财夺地,垄断学术,设立私学,暗蓄私兵,子弟门生遍及朝野内外。

    桓帝时期,因州郡之间互相勾结,徇私舞弊,为稳定政局,防止地方官员结党营私,形成割据势力,威胁中央权威,桓帝于金殿召集群臣,共商对策。于是,桓帝下诏互为婚姻的家庭和两州人士,不得互相担任监察官吏,相当于后世的官员回避制度。

    而后,桓帝再度将任官的回避范围扩大,颁行“三互法”,规定规定互为婚姻家庭和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禁忌更加严密。在“三互法”限制下,本地人不得为本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有血缘关系或婚姻戚属关系的人,不得在同一部门或地区为官,甚至官员任命还须回避数州,以致选拔官员,很是不容易。

    当时,大汉十三州中,幽、冀二州处于东汉疆域北方,幽州是东汉最北方,于乌桓、鲜卑、扶余、高句丽等夷族异邦掺杂交壤,而冀州西临羌胡聚居的并州。周边内徙、依附的少数民族,大多就近安居在幽、并、冀三州。

    这三州的汉人与戎狄杂居,又有鲜卑、扶余等异族,几乎处在北方诸夷的包围之中,汉廷置度辽将军、护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等一众武官,设度辽营、渔阳营、黎阳营等边兵,一同震慑北方。

    幽州北阻燕代,兼有戎狄之众,骑兵锐利,乃北方精兵所在;而冀州强实,物产富饶,集天子之重资,乃是河北豪强的聚集地。两州经济实力雄厚,且兵甲强横,又远离洛阳,朝廷也是鞭长莫及,若是任命官员不当,极有可能引致诸侯割据,动摇朝廷统治。

    随着朝廷中央权威的日益衰微,地方势力日益壮大,桓帝一直深以为忧,对幽、冀二州的控制更为严密,官员任命极为严苛,以致幽、冀二州官员时常久缺不补,迁延不决。

    北疆夷族自去岁冬日劫掠过后,北方暂得安宁,然而先是幽州刺史郭闳病逝,继而冀州刺史徐廖因得罪宦官,愤然辞官归隐。

    两州刺史相继离去,州郡顿时人心惶惶,灵帝急令三府选举适当人选,接管两州政务。然而“三互法”所规定的交错回避,禁忌过于严密,以致十一州人员不能担任冀、幽官员。这两州刺史选用艰难,朝廷逾月不定,久未派人接任,北方夷族见幽州政令混乱,纷纷蠢蠢欲动,伺机兴兵作乱。

    这日,灵帝因两州刺史人选之事,心急如焚,再度召来群臣,于金殿集议此事。待群臣三呼万岁,叩首行礼后,灵帝瞥了一眼殿下众臣,顿感恼火,若非这些朝臣无用,自己哪用得着这般惆怅,都不能在宫中尽情玩乐。

    “诸位爱卿,幽州、冀州刺史之位,空悬已久,州郡民心不安,夷族心生不轨,长此以往,必生祸事”,灵帝忧心忡忡,面色忧愁,沉声问道:“你等久食朝廷俸禄,当为国效忠,解朕烦扰,现今又非让你等冲锋陷阵,执兵血战,仅仅举荐二人出任幽、冀两州刺史,何故拖延至今?莫非你等有意敷衍了事,欺瞒于朕?”

    “臣等治罪”,太尉陈耽(字汉公)、司徒唐珍(字惠伯)、司空刘郃(字季承)三人率先叩首请罪,杨赐、袁逢相视一眼,尽显无奈之色,与众臣一道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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