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郡县制-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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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君上,当推行郡县制,将各地划分为州、郡、县三级,不过眼下我军虽已拥有百姓五百万之中,但从地域上讲仍不过一州之地,目前仅需划分郡、县二级即可,郡户三万以上为上郡,郡户两万以上为中郡,郡户一万以上为下郡,郡下为县,县户五千以上为上县,县户三千以上为中县,县户两千以上则为下县,由王府统一筛选人才派往地方任职,依据各郡县的百姓户数的不同配备不同品级和数量的官员。如此一来,随着统辖区域的缩小,行政级别和区划也进一步明确,各郡县官员方可各司其职,尽展所能,快速稳定地方和发展经济”

    王猛闻言躬身一礼,语气平和地缓缓朗声道。

    郡县制,起于春秋时期,县制起源于楚国,郡制起源于秦国,秦国一统后,经过秦始皇的改革,郡县制正式成为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历代王朝地方政治体制的起源,在称呼和区域划分上虽有所不同,但道理却是一样的。

    而王猛口中所说的这一郡县划分制度与秦汉时期却又有所不同,正是他根据十六国时期的郡县制以及扬武军自身的特点演变而来的。

    根据这一时代平均每户6人计算,一个上郡的总人口也不过在15万到20万之间,上县的人口在3万到5万之间,整个司马宇治下超过五百万人口总计可划分出30-40个郡和数百个县。

    缩小后的行政区划必然有利于提高地方的办事效率,有助于各地的战后恢复和经济发展。

    同时,还有一点王猛并未言明,将原有的县制打散重组也就意味着原有的地方权力结构的崩溃,所有的郡守、县令均有司马宇直接任命,其他各郡县官员也由南方王王府统一选派,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避免地方门阀势力的坐大。

    失去了赖以生根的土壤,所有原本还心有异念的人心中的野心自然也无法生长壮大,只能依附在司马宇这颗参天大树旁,寻求庇护。

    大争三年元月,经过一番仔细的商论,南方王司马宇正式宣布在其治下推行郡县制,由王猛牵头,国渊、向朗等一众人等协助其对原本的11县之地重新进行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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