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三章:同年老乡-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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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是典型的“人老心不老”,他其实已经是做了爷爷的,可去年还纳了一房十八岁的小妾。

曹兴和道:“听说能写出好诗词的才子很受欢迎,姑娘们争着追捧,莫说带出来游玩不用花钱,便是过夜也不用。”

白恩成一摊手:“诗词之道,我可不通,此事得靠冯兄了。”

冯珂苦笑道:“我写的那些只是打油诗,上不得台面,更难以谱成乐曲。要说写诗谱词,咱们之中,谁也比不过陈贤弟。”

曹兴和连忙捧哏道:“确实,想当初在郡里,陈贤弟才华横溢,深受孟夫子赏识,他写的诗词传诵一时,甚至一字千金呢。”

其说的,正是胡子宁捣腾出来的事,引得不少好事者登门求字,还守在门外,只为抢垃圾,看里面有没有废弃的笔墨。

不过此事的热度并没有持续太久,背后的真正因由更少为人知。

李子通和白恩成就没听说过,毕竟对于志在科举的人而言,诗词为小道,不值得热衷关注。但到了现在,科举功名已然到手,就可以通过诗词来锦上添花了。

白恩成急声问道:“曹兄快与我说说,到底如何个‘一字千金’法?”

李子通也顾不得看书了,竖起耳朵来听。

作为读书人,博取功名固然是最终目标,但同样希望自己能写出锦绣文章,千秋留名。而且近年来,诗词热度大涨,被视作风雅必备,越来越流行了。

曹兴和有心拍陈有鸟的马屁,拉近关系,当即绘声绘色说了起来。

其实对于那一阵子买字的事,曹兴和多为耳闻,难免有添油加醋的说法,却更增加了传奇性。

忽然有人嗤笑道:“偏僻近海之地,居然敢吹嘘‘一字千金’,委实让人笑掉大牙。几个无知狂徒速速退去,莫要在此丢人现眼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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