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老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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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来了,又到了动物们交配的季节。

    张伟背着经典的斜挎包走在路上,他不想回所里,他甚至想辞职不干了,再不做这一行。

    他已经摆烂了,有了这次的经历,他在京州市的律师圈里已经成了笑话。

    真的就是这么玄乎,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这才不到一周,五院四系,以及汉东政法之类的政法类大学里,法学老师们嘴里就又多了一个新的段子。

    不要觉得奇怪,法学老师们嘴里的段子很多很多。

    案子办多了,那什么样稀奇古怪的情况都会遇到过。

    比如法学教授和法学生们最著名的法律悖论。

    紧急立法权:是指法学院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为保持卷面的充实程度,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根据一般法理进行法律续造的权利。

    立法否决权:是指法学院老师在阅卷的过程中,在考生根据一般法理续造的法律与现行法律相冲突时,以给挂科的方式认定续造法律无效的一种权利。

    如果有人能看一看法学生们的期末考试答题卷就会发现,生造法条这件事,时有发生……

    但是讲道理,如同张律师这么巧的,那还从来没见到过呢。

    可以预见的是,他在法学课堂上会成为一个经久不衰的人物,很多人毕业后可能不知道什么方大状,但一定会知道有个律师叫张伟……

    张伟很想解释,说这抗诉的事是人家当事人的父亲提出来的,但是他不能说。

    因为律师有告知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拥有什么权利的义务。

    甭管能不能做到,你必须得跟人家说。

    法律上的告知义务很重要,比如,尽管现在我们很多人都知道我们是二审终审制。

    你一审完了不服是可以上诉的。

    但是在一审判决完后还是得跟你告知,伱可以在多少个工作日内提起上诉。

    结果走着走着就发现前面有人挡住了去路。

    本来就很不爽,张伟张嘴就骂:“谁啊,好狗不……王律师?你这是……”

    却是骂到一半发现对面是王道仁。

    “老张,你没必要这么垂头丧气,别人不能理解你,但我理解!”

    “如果你不想回律所了,实在没地方去,那就给我打电话吧,我给你推荐一个地方。”

    说完,王道仁拍了拍张伟的肩膀,随即慢慢离开,只留下张伟站在那里一直发呆。

    当然,王律师上车之后差点笑岔气了,终于,他王某人不再是京州律师圈的笑柄了!

    想当初,连着两次被处罚,完了还又遇到那样的当事人,他已经被各种笑话。

    现在……不说了,老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周毅的新视频已经发布了,只是相比起之前的视频来说,造成的轰动并不大。

    因为大家在这段时间里已经把该吃的瓜都吃了。

    吃瓜还是要吃新鲜的。

    尽管如此,周某人的观众老爷们还是都看视频了,视频不是主要的,主要是想看弹幕。

    这次的事件真的太有戏剧性了。

    本来只是一个撞死狗的事,完了阿毅不担责,并且还可以让对方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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