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一战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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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子,南山发现了那群人的踪影。”

    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冲了进来弯腰行礼,焦急的说道。

    “追!”

    ……

    六月十二日,何天暝的毒素完全清除,只是因为身体不好,这两天精神状态也不佳,又发起了高烧。

    只是,司云不想再治,只有邬月过去了。

    对于司云不想来,炆喻倒也松了一口气,他更愿意这个阴险狡诈的邬月过去。

    达乐部落的大祭司仲卫末。(蛮荒部落则是这些部落的统称。当地一共有五大部落,河神部落,达乐部落,蛮狼部落,鼹鼠部落,火鸟部落。)

    太星晓离开金乌国的时候,便去往了达乐部落去寻找当时的大祭司仲卫末。

    “你倒是很少来过这里。”

    说话的男子声音比较雄浑,轻笑一声,为坐在对面的太星晓倒了一杯茶。

    “你也知道的,你们这里不太适合我生活。”

    太星晓端过面前的茶喝了起来,随后正眼瞧起面前这个男人。

    此人非常之高,大约有两米之高,四五十岁左右。

    穿着一身已经洗的米白色的白袍,脖子上带了一圈,由不同骨头组成的项圈,头发乱糟糟的,只用一根木簪给固定起来,脸上的额头上画的奇怪的图形,鲜红色的图腾为他增加了神秘感。

    就连右手上也全部画满了图腾,鲜红色一直延伸到他的手臂。

    双目灵气而有神,双耳也都被打了孔,挂着奇怪的石头。

    奇怪的是他看起来比较黑,但是他的牙齿确实洁白而齐正。

    只位大祭司,现在只是他普通的衣服,等到他祭祀的时候,所穿的衣服则为比较复杂。

    而一边的太星晓的衣服,和大祭司比起来就更加鲜艳夺目了。

    身穿道袍,为紫红色, 上绣日月星辰,以及各种神仙,主要以太极八卦为主,日月阴阳为辅,就连头发也被工工整整的梳的整齐。

    虽然只有二十多岁,但沉稳的就像四五十岁的人。

    “老君曰:道生一,一生二,三生万物……如今 天下局势你怎么看?”

    太星晓放下茶杯,摸起了手中的一串葫芦。

    “天下之事与我何干?像我这种人也就保护好部落的人,关心庄稼与粮食,其余之事,一概不知。”

    大祭司笑了笑,似乎已经淡出了名利,置身于世外。

    “大祭司似乎已经没有当初的野心了,年轻之时,叱咤战场,呼风唤雨,那幅英勇之姿,小辈可惜出生的晚,没有见过。”

    太星晓一顿马屁拍的大祭司心里却不怎么开心。

    当年之事太过于隐匿以及残忍,只有少数的参与的人知道,这也是他们这些所做勇者一辈子难忘的伤痛以及耻辱。

    “你找我来到底是想做什么?”

    大祭司也不拐弯抹角了,直接就想问出他所来的目的。

    “听闻大祭司有一法器名为测天尺,意义非凡,法力无边……”

    当太星晓说到这个的时候,大祭司的瞳孔猛的一缩,然后又表现的漫不经意的样子。

    “哈哈哈……这都是外人闲传罢了,你乃金乌国的国师,已经身高重位,所用法器数不胜数,见过世面也想来比我多了多,这里穷乡僻壤的,哪有什么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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