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犯罪心理学-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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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察队里那三个裁决者其实也是按差不多的标准挑拣上来的,按盛成章的理解,他们也差不多应该有跟他相似的德行,不偏不倚,刚正不阿,才能把这种荒唐的风俗以一种损伤尽可能小的方式承袭下去——在他的理解里,人类就是那种需要时不时发泄一番的动物,你不让他们杀伐一番他们迟早把力气用在别的地方,所以奔雷日这个传统没毛病,但不能让它失控,让它变成一种斗兽一类的纯动物的行为,所以就需要一些人而不是数据来把控这个东西——甄察队就是用来干这个的,而裁决者就是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环,所以这三个人就不能牵挂太多心思太重,才可能以一种完全中立的态度裁处帮里那些角斗,这样的人也是很难找的,他花了相当大的心思才找到这几个人。

  孟大治原先是干什么的呢?他原先是一个实习老师,出生在一个单亲的矿工家庭,也就是说相当贫困,这种家庭在银心城里也需要政府或者安邦会的支援才能维持生活。理论上讲他是没机会读书的,不过他的母亲要强,拼了老命地、用尽各种方法才把他培养到一个大学生的水平,去了一个学校实习。孟大治属于那种相对来讲非常省事的孩子,自己也能勤工俭学,十三岁基础教育完成以后的大部分学费是他在矿区工作挣来的,他下面还有两个岁数不大的妹妹,所以他可以说是家里的顶梁柱,准备靠做一个老师挣钱来把两个小姑娘培养起来。他的目标就快要到达到的时候,有一次和一些实习生出去玩,大家都喝了酒,在转街角的时候同行的人跟一个路人发生争吵打起架来,他莫名其妙就赶上去帮忙,把那个人活生生给打死了,他因为这个才落到水星监狱来。

  这属于哪种性质的犯罪让孟大治自己说他都说不清楚,因为据他回忆当时有那么一阵子他心里有那么一种感觉就是,好像打死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那就使劲打吧……别人都停手了,就他一个人还在那里拎着根捡来的钢管捶,等警察赶到那人死得不能再死了。孟大治本身并没有非要那个人命的那种想法,而且在他一个人抡着钢管捶的时候那个人早死掉了,也就是说他在捶一个死人,理论上讲这应该属于侮辱尸体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杀人这个行为是他们一堆人进行的,只有侮辱尸体这个罪行是他一个人进行的。别人看他这么生性就一哄而散,在银心城,可能样样基础设施不如火星,但打死人还想跑这种事也是不存在的,很快这六七个同是未来老师的人都被抓回来审问,结果别人都是劳改一年两年,唯独孟大治搞了个十年。倒不是说他帮同伙的那些人顶锅,而是他在审问时的表现和旁人不太一样,人家据此认为一定是他抡的时候力气最大,心理最扭曲,所以给他判了个主犯。

  至于具体怎么个不同法,现在银心城里的司法系统还有当初审问他的录像,这个事很难讲。就是,怎么说呢,一夜之间这个家伙变得信命了,他觉得一切都是命运安排,他就活该倒这个大霉,所以问答起来特别迅速,而且他回得理所当然的,在法律系统眼里你这就属于那种怙恶不悛,再加上他也不像陈谈那样有章天河帮他过问,他就利索地掉进去了。

  下面有一段当时讯问的录音,大家可以听一听。

  “当时是你第一个动手的吗?”人家问他。

  “我记不起来了,喝了太多的酒,只记得我冲过去了。”

  “你还记得你们为什么要打那个人吗?”

  “忘了,好像是他挡了路?”

  “一个人挡了你的路,你就要打死他吗?”

  “那不会,不过,一但开始打,结局是会怎样其实我就把控不住了。”

  “可是你完全可以在制服他以后收手不是吗?为什么你的同伙都跑了只有你一个人还继续在那里施暴呢?”

  “我真记不起来了……我以前从来没有打过人,事情发生以后我只是冲了上去,后面做的那些事好像不是我干的,我的大脑就像被人控制了一样……”

  “好吧。那你解释一下你上一次口供里说的那句话,什么叫‘好像打死一个人也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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