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借酒泡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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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千年古城,十大古都之一,是此时除了大宋京城开封以外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

  成都百姓生活富足,节奏缓慢,幸福指数明显较高。

  此时四川还没有麻辣火锅,也没有辣椒,但川菜的雏形已经起源,饮食方面明显优于开封。

  凌坤徜徉在热闹的街市上,吃着极具特色的小吃,身边还有美女相伴,时不时还能牵个手,或趁她不注意亲一口也不会出什么大意外。

  生活简直太幸福了,凌坤都不想回去了。

  “我现在才知道,刘禅真是个傻子。”凌坤感叹道。

  “为什么”赵明月疑惑地问道,因为当下有一种说法,意思是刘禅并不傻,只是为了保命装傻而已,很多文人学者都认同这种说法。

  凌坤嘿嘿笑道:“蜀地这么好,他居然乐不思蜀,不是傻子是什么”

  赵明月噗嗤笑了一下,白了他一眼说:“蜀地这么好,你不会是乐不思宋了吧”

  “呃。”凌坤吓了一跳,赶忙说:“怎么可能,成都本来就是大宋的嘛,再说成都再好也没有赵明月啊。”

  “这还差不多。”赵明月忍住笑意朝前走去

  凌坤前世没有来过成都,但对成都印象非常深刻,一是因为川菜,二是因为赵雷的成都。本来他打算自驾游川藏的,可惜活生生被雷劈了。

  “哎,明月,我给你唱首歌吧。”凌坤紧走几步赶上赵明月。

  “你没病吧,大街上唱什么歌叫人看见还以为你是卖唱的。”

  “我小声点,只唱给你听。”凌坤说。

  “好吧,那你唱吧,别叫人听见,我嫌丢人呢。”赵明月斜睨着他说。

  凌坤清清嗓子,开始唱成都: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唱到此处,自然攥住了赵明月的手。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

  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赵明月听着凌坤沙哑的哼唱,不由地如痴如醉,连自己的手被凌坤俘虏了都不知道。虽然歌词与旋律完全不同于当下的风格,但优美的曲调和意境是完全相通的。

  “你怎么会唱成都的歌儿,以前来过这里”赵明月问道。

  “没有,我专门给你创作的。”凌坤大言不惭,反正赵雷也不会知道。

  “真的”赵明月晕生双颊,双眸雾气蒙蒙,显然是被感动了。

  “当然是真的。”凌坤说道:“走吧,到那个小酒馆坐坐去”

  “不去。”赵明月瞬间变脸,瞪了他一眼又朝前走。

  “为什么不去”凌坤追上问道。

  “我身边有个胆大包天,不怀好意的登徒子,不能喝酒,必须时刻防备。”赵明月头也不回说道。

  凌坤一时语塞,竟然无言以对。自从在孙老头家相拥而眠一夜后,凌坤时时刻刻想着今后能每天抱着赵明月,然而进入成都后,赵明月自己要了客房,坚决不允许他踏入半步。不得已,他只能借酒帮忙。女人不醉,男人没有机会嘛。

  为了让赵明月同意喝酒,他还特意倾情盗版了一首成都。可惜机关算尽,结果还是被她识破了。

  赵明月这妞,太难泡了。

  酒馆没去成,便去饭店吧,刚好午饭时间要到了,两人走进一家名叫“锦都楼”的饭店。

  凌坤没什么兴致,懒洋洋地坐在窗边,也不点菜。

  赵明月偷眼看他这副表情,感觉很是好笑,不过也越发觉得这小子就是不怀好意,处心积虑想对她做坏事。

  点了几个店里最有特色的菜,两人开始慢悠悠地边吃边聊。

  “说点正事吧,在成都转了两天,有什么想法”赵明月问道。

  “有想法,成都这地方好啊,山清水秀,百姓富足,政通人和,简直是理想的社会。”凌坤说道。

  然而凌坤形容得越好,赵明月的眉头皱得越紧,最后索性放下筷子叹气:“哎,这事难办了。”

  “什么事难办了”凌坤问道,有赵明月在,他从来

  懒得动脑子。哦,这么说也不对,应该说赵明月在,凌坤把脑子全动在她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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