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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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须男思索片刻后,问林卫东:“哥们,我能一个问题吗?”

  林卫东点了点头:“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胡须男接着问道:“哥们,你是打算做一名职业歌手呢?还是一时兴起玩玩而已?”

  林卫东陷入了深思,这也是他一直以来纠结的问题。

  虽然成为一名万众瞩目的歌手,的确很让人向往,但林卫东考虑到自己唱歌水平一般,又生性喜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因此,可能长时间暴露在聚光灯下的光鲜生活,会让他感到压抑和困扰,也许做幕后会比较适合自己。

  见林卫东不说话,胡须男接着又道:“哥们,你要是没什么兴趣当歌手,写歌只是玩玩的话,我觉得你没必要浪费这冤枉钱。”

  “要不这样,我豁出去了,我给你五万块钱,你把这首歌的所有权卖给我。”

  林卫东不解地问道:“老板,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胡须男也不拐弯抹角,坦然道:“意思是说,我给你五万块钱,你把这首歌的署名权卖给我。”

  林卫东恍然道:“你是想成为这首歌的词曲作者?”

  胡须男点头道:“没错哥们,你说你好好的一个富家子弟,何必图这种虚名呢?你把署名权卖给我,我给你五万!五万啊,真不少了!很多顶级音乐人写的作品,也卖不出这样的高价!”

  对于胡须男这番话,林卫东持着怀疑的态度。

  虽然现在是2000年,但林卫东多少也听说过,像林夕、李宗盛那种顶级的音乐人,只写一首词不写曲,都能卖到10万以上的价钱。

  当然了,林卫东现在在华语乐坛的名气,还属于查无此人,是肯定没办法跟这些大佬比较的。

  不过,区区5万块钱,就想林卫东把这首歌的所有权卖到手上,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林卫东直言不讳地道:“老板,你要是肯花五万块钱买我这首歌给回去自己唱,我没问题,你要把它转手卖给别人,我也没意见。”

  “但是我希望你明白,这首歌是我写的,既然是我写的歌,那就必须署上我的名字,我不是替人写歌的枪手。”

  其实,胡须男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想花5万块钱,买下的所有权,成为这首歌的词曲作者。

  假如这首歌有朝一日真的火了的话,那胡须男不仅挣了钱,还成就了自己的名声,届时后的他可谓是名利双收。

  然而,林卫东并不傻,几万块钱对他来说,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他现在的想法,是通过发布等歌曲,在华语乐坛打响自己的知名度。

  要是林卫东把这首歌的所有权卖给胡须男了,那谁会知道这首歌是他林卫东写的?

  由于胡须男摆明想买歌,已经没什么兴趣挣录音的费用了,搞的林卫东也没什么兴趣录歌,付了点棚费,就跟汪桃欣离开了工作室。

  对于林卫东的决定,汪桃欣感到费解,也感到深深的惋惜,就跟林卫东说:“卫东,一首歌五万块钱啊,你为什么不卖给他?太可惜了!”

  林卫东笑了笑,不以为然地道:“桃欣,我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有些东西,它不是钱的问题。”

  汪桃欣嘀咕道:“不是钱的问题的话,那是什么问题?”

  林卫东一本正经地说:“是信仰,是灵魂,你应该很清楚,这首歌,是我用灵魂用自己的情感写出来的,你说,我能出我卖自己的灵魂吗?”

  虽然林卫东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不是这样想的,其实说来说去,不是钱的问题,而是钱多钱钱的问题。

  如果胡须男出的钱足够多的话,那林卫东还是舍得卖的,可惜他出不起这样的价钱。

  而对于汪桃欣这种一穷二白的人来说,钱才是最重要的,他实在无法理解林卫东的想法,想了想,劝说道:“可是卫东,那可是五万块钱啊,五万块钱在咱们梅安,可以买一套两房一厅的新房子了。”

  林卫东笑着点了根烟,又递了根烟给汪桃欣,说:“没事的桃欣,咱们不着急,他要真想买,他还会来再找我的。”

  汪桃欣又问:“那你舍得把署名权卖给他吗?”

  “不卖,傻子才卖!”

  当天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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