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厉害了,我的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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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高妹提醒,唐毅也知道眼下最重要的是先稳住场面。

    要不然,恐怕连正常表演都办不到。

    虽然是人生中的第一次登台,但他一点儿也不慌。

    唐毅微微向高妹点头,然后抱着吉他往前走了两步,聪明的灯光师第一时间给了他一束追光。

    站在聚光灯下,他贵气十足的向台下上千观众点头致意,然后左手按住品位,右手大拇指和食指自然的搭在琴弦上。

    “连脸都不敢露出来,还挺能装逼!”

    唐毅还没开始弹奏,台下又有一道刺耳的女声嚷了起来。

    “姿势摆的不错,就是不知道能弹出什么厉害的曲子来。”

    二楼的高翔点了根烟靠在栏杆上,丝毫没把唐毅放在眼里。

    帝都玩吉他玩的好的他都认识,称得上吉他大师的更是寥寥无几。

    唐毅可不在他认识的那些人当中。

    凝神静气的安静了几秒,在上千人注视下的他忽然动了。

    准确的说,是他的手指动了起来。

    激情、密集、清脆、准确、连续的音乐突然响起。

    唐毅的手指仿佛瞬间化作了疯狂跳动的精灵。

    不!

    那更像是蜜蜂煽动的翅膀。

    不仅是他的手指,还有他弹奏的音乐,更像一大群迷路的野蜂突然闯进了这间酒吧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整个酒吧都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呆呆的看着台上那名在聚光灯下,抱着吉他十指化作残影上下翻飞的少年。

    不仅是台下的观众,就连台上的高妹和另外两名乐队成员,也都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操!我想起来了,这是前段时间重映的那部《海上钢琴师》里斗琴的那段钢琴曲!”

    有人突然激动不已的喊了一嗓子,吓的周围众人齐齐一个激灵。

    “对!难怪感觉这么熟悉,原来是《野蜂飞舞》。”

    那人声音刚落,又有人也震惊的大声惊呼道。

    “《野蜂飞舞》是什么曲子,很厉害吗?”

    韩豆豆兴奋的望着唐毅,轻轻拽了拽何娟的衣角。

    “虽然你是学表演的,可你好歹也是帝音的学生啊,居然连这种常识问题都不知道。”

    何娟眼都不眨的死死盯着唐毅,既激动又震惊。

    作为钢琴系的学生,她比别人更清楚《野蜂飞舞》的难度与分量。

    “难道我应该知道么,我猜菲菲也肯定不知道。”

    韩豆豆歪着小脑袋,顺手就把李菲也拉下了水。

    “切,你以为每跟你似的x大无脑啊。”

    李菲羡慕嫉妒恨的朝她胸前瞪了一眼,才小声科普道:“《野蜂飞舞》又名《大黄蜂的飞行》)是俄罗斯作曲家尼古拉·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名曲之一。”

    “菲菲说的对,而且这首曲子全曲由半音阶的下行乐句开始,经过旋律轻快而有力的中段后,又回到了第一主题。最后半音阶上升乐句,则描写大黄蜂的离去,直到消失在视线以外。”

    “这首曲子的特点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仿佛有一大群野蜂在花丛里飞舞,重在一个快字!《海上钢琴师》看过吧,男主角斗琴时弹的就是这首曲子,弹完他是满头大汗,钢琴的琴弦都能点烟了。”

    何娟说到这里,看着台上仍在专心弹奏的唐毅,崇拜之色更重了。

    她其实还有一点没说,用吉他弹奏《野蜂飞舞》比用钢琴演奏,还要难的多。

    毕竟吉他只有6根弦,而钢琴有88个琴键。

    “哇哦!原来唐唐这么厉害,我们学校那些所谓的音乐才子跟他比起来,就是渣渣。”

    谁说不是呢?!

    何娟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自己那双练琴超过15年的双手,笑的有些苦涩。

    笑容苦涩的不止是她,靠在二楼栏杆上的高翔这会儿像吃了一只死苍蝇一样难受。

    别说笑了,他连哭都已经哭不出来。

    牙齿咬的咯咯作响,那张本来挺帅的俊脸阴沉的都快滴出尿来。

    “妈的!难怪那个贱人敢肆无忌惮的这么对我,原来早就找好替代我的备胎了!”

    高翔的目光不断在高妹和唐毅脸上来回交替,恨不得现在就冲到台上暴打那对狗男女一顿。

    “不过,这个姓唐的小子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帝都一定没有这号人物,等晚上回去问问老爷子,是不是圈里哪个老炮儿乐手的徒弟来帝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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