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scarlet woman(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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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罗根·斯顿普“曾经”对人和兽进行定义,解决了魔法世界从14世纪开始争论的话题,他认为:任何一种有足够智力去理解魔法社会的法律、并承担在制定这些法律的过程中肩负的部分责任的生物,都可以称为人。

  阿不思好像有这方面的爱好,喜欢将兽变成人,媚娃被归为兽类,虽然这种“兽”不像是狼人卢平那样的。

  野兽通常生活在森林里,森林并非人们想的那样什么都没有,恰恰相反,里面有丰富的资源,以至于《民法典》中那些贪心鬼专门做了标注——森林的使用权依特别法规定。

  布鲁塞尔的森林目前是抵押物,只要比利时人还能把它赎回来,那么使用权就还是属于比利时人的,如果赎不回来就会像苏伊士运河,明明在自己的土地上,任何收益却和埃及政府无关。

  还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发动独立战争,将荷兰人和荷兰的银行赶出比利时境内,但是独立战争还是需要“武力”,卢梭说的在森林里遇到强盗,想办法保护自己的钱包,最好的办法是让强盗知道自己的厉害,把强盗狠狠揍一顿。

  武力不会产生权利,确是必须的,就像哈利遇到了摄魂怪,如果他不用魔杖,那么他和达利都会遇到危险。但是福吉却在事后以违反国际保密法,要将哈利逐出学校,甚至将他关进监狱里却一样是不可取的。

  至少“来”这一趟她明白了一些道理,法律也有紧急和非紧急,这是西耶斯所写的宪法里规定的,战争属于紧急状态,不过他写的宪法里“元首”更像是拿破仑说的“肥猪”,这是想要“参与进来”的拿破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没人说阿不思是国王,不过他却是维森加莫首席法师、国际魔法协会会长、打败格林德沃的英雄。

  哈利参加听审的时候,阿不思为哈利辩护,他并不是律师,况且他还找到了费格太太作为证人。

  他为哈利争取了“正义”,不仅让魔法部颜面扫地,而且其中还有一项非常严厉的指控,摄魂怪是不会去麻瓜社区的,多丽丝·乌姆里奇觉得阿不思是在指控魔法部指派了这次袭击,阿不思请求调查,为什么摄魂怪进行了这次非授权袭击。

  法律是可以修改的,并不是如格林德沃说的那样将国际保密法撕成碎片后丢在地上,然后为所欲为。

  任何东西一旦被滥用,就算一开始设置的目的是好的,也会变得很糟糕。尼采的哲学曾经被**德国滥用,一度臭名昭著,但她觉得有问题的是人,就连“社会整体利益”也被他们滥用了。

  社会整体利益不能成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概念,去抹杀公民的权力。

  不能为了繁衍更多雅利安人而让雅利安少女“为国捐躯”,去“人口农场”那样的地方。

  她以前也存在这样的思维误区,后来她被西弗勒斯理清了。作为外交使节,当贝勒找马嘎尔尼所要怀表的时候,他该很大方得送给对方,不过那块怀表对他来说有特殊的意义,即便是为了“国家利益”他也不愿意送出去。

  什么是特别的?

  当神和魔鬼打赌的时候,约伯所有的孩子都死了,然后又让他生了一样多的孩子,仿佛这样就让约伯得到了补偿,它为什么不让约伯的孩子都复活呢?

  其实它也是知道什么是特别的,只有他的爱子可以复活。

  有人认为,即便你遭遇厄运,哪怕是自以为是义人而遭受厄运,也不可以以此为理由怀疑神的存在。

  如果为了遵守国际保密法,即便面对生命威胁也不使用魔法是违背人类本能的。

  麻瓜法律里也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在面对抢劫和生命威胁的时候,为什么不能使用呢?

  卢梭是那种打强盗一棒,然后转身就跑,等强盗放松警惕又给人一棒的人。德国人的防卫则更加凌厉,遇到麻烦不是跑去执法机关,而是遵从“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可以采取比紧急避险更加果断和主动的反击。

  这就要涉及防卫限度的问题了,强盗只是求财,他们只是凭着人多势众吓唬一下路人,路人却把他们都打死了,反而追着强盗在森林里跑,甚至把强盗抢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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