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厄运之子-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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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莫娜站在雪地里,身上的热气被呼啸的风迅速带走,她的脸被吹得又干又冷,耳朵听到的是轰轰的气流声,她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四年前那个被人围追堵截的早上。

    他们在浓雾中飞行,太阳躲在云层里迟迟不肯现身,夜骐皮革似的巨大翅膀剧烈拍打着,它飞得很快,为了防止自己从马背上摔下去,波莫娜紧紧抓住了它黑色的鬃毛,尽量低伏在自己的马背上,在密集的魔咒攻击中保护着自己。

    她的身边有很多猫头鹰,夜骐也是动物,如果中了阿瓦达索命咒一样会死的,它们为她挡住了那些绿色的闪电。

    她双腿紧紧夹着夜骐光滑的背,她飞了一整晚,腿已经有些酸软麻木了,但她闭着眼睛一动不敢动。她只想快点回到霍格沃兹,那个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在那里有舒适的床、食物和热可可等着她,不用像现在一样被人围追堵截。

    “你的任务怎么办?”

    她听到那个低沉的嗓音说,然后缓缓张开眼睛,她的双腿夹着的不再是夜骐,而是另一种跟它们一样不祥的动物。

    她的手缠进他黑色的头发里,双眼直视着他黑色的眼睛,那双邪眼黑得就跟夜骐一样没有瞳孔。

    “任务?”她有些懵懂得问,她是要引开食死徒,保证海格能把哈利带回家,还是看着纳威隆巴顿?

    “我们有舒适的生活,这里比在霍格沃兹更让我喜欢,没有吵吵闹闹的学生,黑魔王也已经走了,我们没有必要再回去。”他执起她的手,在掌心留下一个吻“我们自由了,学姐,都已经结束了,纳威隆巴顿不是预言里的救世主,你不需要再看着他了。”

    是这样吗?

    她困惑极了,这种傻呼呼的表情倒影在他的眼睛里,他卷起嘴角勾起一个笑涡,替她理顺了散落在枕头上的头发。

    “让我帮你忘了那些不好的事。”他轻声细语地说,腰部的脊柱跟蛇一样缓缓扭动,橙色的阳光将一切都照得清晰可见,她连忙捂住脸,想把看到的一切都给忘了。

    “停下。”她近乎哀求一样说道。

    “你知道我不会停。”他笑着说“为什么不承认呢?犯错其实让人挺愉快的。”

    波莫娜给了自己一个不怎么疼的耳光,让自己发昏的头脑清醒一点。

    滥用魔法是错误的,尤其是用魔法捉弄麻瓜,可是这种事连韦斯莱双胞胎都干过,他们给了贪吃的达利一颗肥舌太妃糖,那个麻瓜男孩被吓得快精神失常了。

    他们做的是为哈利出头,因为他小时候总是被自己的表兄欺负,他甚至还没有自己的房间,只能住在壁橱里,而达利则有两个卧室。

    有很多麻瓜有靠自己力量完成不了的心愿,妖僧拉斯普京能治疗皇太子的病,可是瞧瞧他干了什么好事。

    巫师聪明却不一定擅长管理国家和政治,而且巫师那种一不符合自己心意就用魔法达成自己目的的处事办法是错误的。

    黑巫师总是喜欢犯错,白巫师则做正确的选择,因此赫夫帕夫是出黑巫师最少的学院。

    有很多人以为,尼克勒梅炼成贤者之石是收割了无数人命,所以才炼成那么鲜红的万能药。

    但如果真的是如此的话,尼克勒梅就不会和白巫师邓布利多成为好友了。

    人体炼成是一种禁忌,但显然巫师和麻瓜都没把它当成一回事,有钱的波特夫妇是在将公司卖掉之后才有了孩子的。

    人生一定要有选择,你不能什么都抓在手上,否则什么都会失去,用东方的话来说就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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