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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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特么……”张伟宝看着刘小天的背影,琢磨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句合适的语言来反驳。

  “集合!出发!”阎林嘶哑的声音响起,张伟宝只能快步跟上去,并且很识相的没有再提这个话题。

  搜索的过程是十分枯燥的,但是却必须要认真。

  犬的作用的通过嗅认气味进行寻找,但是到现在为止,算上虎子在内的八条救援犬还没有明确的发现被困者留下的气味。

  而救援人员也不能只靠着犬来带路,他们必须要仔细观察,及时发现地上可能留下的脚印或者有人走过的痕迹,哪怕是一株被踩倒的野草、一截折断的树枝。

  当然,还要及时发现野兽出没的痕迹,规避随时有可能出现的危险。

  再次展开搜索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一直低着头寻找气味源的虎子突然间停住,四肢微微弯曲,身体伏低,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前方的一丛灌木。

  刘小天看得出来,这是犬在遇到危险或要发动攻击之前的标准动作。

  他立即抬手示警,所有人立即放慢了脚步。

  张伟宝拎着棍子小心翼翼的凑到那丛灌木前,仔细的听了好一会儿,才伸出棍子拨开灌木。

  刘小天看不到他的脸上的表情,但是从他蹲下身子的动作上,就知道一定是有什么发现。

  没等他开口问,对讲机里面就响起了张伟宝的声音:

  “大家小心,发现狼粪,尚有余温。”

  后面的话,已经不需要再说了。

  尚有余温,就说明时间不会太久,说明那匹狼距离这里一定不会太远。

  而如果是一个狼群还好说,他们这么多人,狼群一定不敢靠近,更别提想要捕猎他们当食物了。

  可如果是一批孤狼,那可就不好说了。

  虽然狼性狡诈,但如果是一匹饿急了的孤狼,很有可能会伺机对某一个目标发动攻击。

  被那玩意儿咬一口,就算不会有生命危险,那滋味儿也必然不好受。

  “唰!”

  刘小天下意识的从挎包里掏出那把多功能军刀,摘掉刀鞘,正握在手里。

  或许有人会觉得,军人的军刀全都是统一绑在小腿上的,又帅又酷不说,拔刀的动作也是帅爆了的一批。

  而事实上,就连真正的特种兵,也少有把军刀那样绑的。

  至于刘小天这些人,他们是救援队,自然更没有必要那样做,刘小天则直接把刀装在了挎包里。

  不过,与张伟宝他们比起来,刘小天这个战斗部队的新兵尖子明显对于战斗有着强烈的应对意识,哪怕对手是野兽。

  而且,从他握刀的方式就看得出来,他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

  一般人握匕首的方式,都是刀尖儿朝上,其实那叫反握,看似更加利于攻击,实则不然。

  真正会用匕首的人,在战斗时都是正握,就是刀尖儿朝下。

  这样握刀,可攻可守,且进攻更加流畅。

  “大家小心戒备,缩小间距,咱们人多,就算附近有狼,应该也不会攻击。”这一次,阎林是用对讲机说的。

  张伟宝回到队伍中之后,小声问刘小天:

  “你见过狼没?”

  “动物园见过,咋了?”

  “你说,狼咬人疼还是犬咬人疼?”

  “……”

  刘小天有些无语。

  别看张伟宝比他还要三岁,可是这货身体里应该住着一个逗比的灵魂,这个时候还有心思开玩笑。

  东北山区的狼其实体型并不大,甚至比成年德牧犬还要小一点儿,跟很多人印象当中的那种目光阴冷、身形壮硕的狼并不一样。

  人们将其称为土狼。

  而大多数人印象中的狼,其实是草原狼,也是游牧民族视为图腾的那种狼。

  从战斗力上来说,这种山区土狼要逊色于草原狼,但是在狡诈程度上,却是不输分毫。

  刘小天发现,再一次嗅认气味源,也就是那只袜子之后,虎子并没有想前两次那样的表现,不过两只小耳朵却一直像雷达一样转个不停,似乎十分警惕。

  看到虎子这样,他不由的握紧了手中的军刀,在前进的过程中不时的观察四周。

  直到太阳的光芒透过茂密的树叶洒进树林,虎子一直绷着的身体才渐渐放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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