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3章 《迷雾》(求订阅,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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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版的《迷雾》是07年,帝门影业投资,米高梅影业发行的。

  导演是弗拉克-德拉邦特。

  此人跟斯蒂芬-金算是朋友。

  《绿里奇迹》、《肖申克的救赎》都是他执导,如果莱曼没参上一手,等到06年,他就会拍《迷雾》,也是第三次与斯蒂芬-金合作。

  这厮编剧出身,从法国踏进好莱坞之后,前期一直没得到什么机会扬名。

  不过,他是个很有想法的,不缺才气。

  偶然间,在为导演查克-罗素编写《半夜鬼上床3》的剧本,被导演罗素大为欣赏。

  次年,又点名让他编写新剧《变形怪体》,还认识了当时小有名气的恐怖作家斯蒂芬-金。

  他跟斯蒂芬很聊的来。

  94年,就改编斯蒂芬的《肖申克的救赎》拉到投资,担任导演。

  可惜,电影口碑无敌,但故事太过沉闷,并不适合卖出票房。

  结果亏损严重,直接坑哭了投资方。

  不过,他本人却因此一炮而红,很多影评人以及各大奖项的评委嘉宾颇为喜欢,还在次一年的奥斯卡上收获最佳改编剧本提名,并被《纽约日报》评为那一年的最佳电影top阵容。

  然后是99年,此人再次改编斯蒂芬的《绿里奇迹》,再度赢得奥斯卡的青睐。

  嗯,市场依旧扑街,六千万的投资收回不到7成。

  资本家们是很现实的,经此两次失败,哪怕作品口碑都不差,也没人愿意继续败家。

  哪怕斯蒂芬很支持他,也不会在资金上支持什么——大作家也是现实的。斯蒂芬很欣赏弗兰克的才华,也认可他对自己作品的改编解释,但一直赔钱却是不争的事实。

  到了第三次合作,帝门给出的预算就只有1800万了。

  从以往的五六千万的制作下调为小成本制作。

  由此可见,帝门也是很小心的,这么点钱,还去拍软科幻惊悚电影,可不就很穷嘛。

  不过,这对莱曼来说不算什么问题。

  当他一路打听,知道斯蒂芬-金的居住地址,就很快的赶了过来。

  为的就是得到《迷雾》的电影改编版权。

  那样好的故事,不应该受限于资金不足拍不出最好的效果。

  虽说那一部是弗兰克投资回报率最高的电影,是赚到钱了......

  按响门铃,斯蒂芬的妻子又连忙迎了上来。

  莱曼今早上是专门通知过的。

  “...两位请进。”

  莱曼客气一番,接着说道:“塔比莎女士你好,我是来找斯蒂芬先生商量改编的事,不知......”

  塔比莎只知道有人来拜访,却不知是为了买改编权来的。

  不过,类似的事情她也经历过,笑笑回道:“他在楼上,我带你们上去吧。”

  在来面见斯蒂芬-金之前,莱曼也打听过这位大作家的一些消息。

  知道他手里的改编版权都握在他本人手上,而且这人对改编权的处理很重视感觉。

  如果他很欣赏,那一切好说,弗拉克就是如此,也是他合作过最多次的导演;如果他不喜欢,花高价也不一定能拿到改编版权。

  也就是说,斯蒂芬-金本人并不反感自己的被搬上大银幕,只要他很认可就行。

  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也愈发没有精力打理改编的事情,以前他还喜欢在电影剧本上一起担任编剧,亲自掌控剧本的拍摄,近年来,也是不这么干了。

  不过,他偶尔自己也担任项目的制片,投资作品什么的。

  文娱不分家嘛,老爷子什么都尝试过。

  莱曼于此也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从这种不按市场规则来说的大富豪手里获得改编版权,就不可能光靠谈钱这种俗物就能搞定。

  陀螺也是基于此,才特意带上。

  毕竟,莱曼没看过太多斯蒂芬-金的作品,有可能接不上话,谈性冷场之类的。

  情况倒也跟莱曼预想的差不多。

  跟斯蒂芬-金见面,说明来意后,老爷子根本不吊,反而说是若想谈谈,后日再来。

  可莱曼哪能就这样走了,总得多聊聊刺探点倾向。

  “晚辈是从法国的小镇戛纳来的,曾拍过几部作品,偶然间在书店看到先生的《迷雾》,书里刻画的那些故事让我着迷,心心念念想着拍成电影。来到好莱坞,通过一些渠道打听到了先生,贸然拜访,不过是心之所急、所思、所念,无论今日之事成与不成,也都满足了小子想见见先生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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